- Address :香港湾仔骆克道300号侨阜商业大厦12楼
- Tel :+852 2521 1806
- Fax :+852 2521 1478
- Email :hk@smartteam.hk
香港特区的区旗、区徽
特区区旗、区徽图案组成及其寓意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旗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红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徽,中间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周围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H0NGK0NG”的标准字样。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所使用的红旗代表祖国,白色紫荆花代表香港,紫荆花红旗寓意香港是祖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并将在祖国怀抱中兴旺发达。花蕊上的五星象征香港同胞热爱祖国,旗、花分别采用红、白不同颜色,象征“一国两制”。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呈圆形,除周围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H0NGK0NG”的标准字样外,中间也是红底白色五星紫荆花蕊图案,其寓意与区旗相同。
特区区旗、区徽使用规定
为了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的尊严,正确使用区旗、区徽,1996年8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象征和标志。每个香港居民和团体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区旗、区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凡国旗与区旗、国徽与区徽同时悬挂时,应当将国旗或国徽置于较突出的位置。列队举持国旗和区旗时,国旗应在区旗之前,并列悬挂国旗和区旗时,国旗在右,区旗在左,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区旗、区徽。区旗、区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必须按照制作说明制作。
(1)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的形状、颜色两面相同,旗上紫荆花两面相对。旗面为红色,其色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红为标准。旗面呈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中绘有一朵白色动态五瓣紫荆花,其外圆直径为旗高的五分之三。各花瓣围绕旗面中心点顺时针平均排列,在每片花瓣中均有一颗红色五角星及一条红色花蕊,紫荆花中心点位于旗面中心,旗杆套为白色。
(2)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呈圆形,徽面由红色环形窄边、文字区外圈、红色内圆及五星花蕊动态紫荆花图案所组成。位于徽面内圆中央的动态紫荆花图案为白色,由五片花瓣组成,每片花瓣中均有一颗红色五角星及一条红色花蕊镶在其间。各片花瓣环绕徽面中心点顺时针均匀排列。紫荆花中心点位于徽面的中心点。文字区外圈位于红色环行窄边与红色内圆之间,为白底红字。外圈上方均匀排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文繁体区徽标准字样。字下端朝向徽面中心点。外圈下方均匀排列着英文“香港”区徵标准字样,字母上端朝向徽面中心点。中英文字样中间分别镶有一颗红色五角星。五角星的一个角尖朝向徽面中心点。中英文字样和五角星均以徽面的中轴线为准对称分布。徽面中红色的色度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红为其标准。
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何可以使用区旗和区徽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除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使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标志,代表国家和民族的尊严。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应当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使用国徽,以体现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因此,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和附件三规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附国徽图案、说明、使用办法),自1997年7月1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同时,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既要体现“一国”,悬挂国旗、使用国徽;又要体现“两制”,可以悬挂区旗、使用区徽,以适应香港在经济、文化等多方面与许多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经常发生联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