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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推行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保障儿童权益
为加强及保障儿童免受性侵危险,特区政府于下半年推行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由从事与儿童相关工作的雇主,获求职者首肯下,查核相关求职者有没有性罪行刑事定罪的纪录;针对一些故意隐瞒罪行的求职者,并将考虑将机制开放给家长和志愿工作者使用。
有议员在保安事务委员会上质疑,机制难以分辨补习社教师的背景,亦有议员担心机制会被滥用。
特区政府将于下半年设立儿童性罪行查核机制,让雇主可以查核求职者有否性罪行刑事的定罪纪录。据透露,机制涵盖的对象范围,主要是针对与儿童或精神无自理能力相关的工作,避免有人故意隐瞒罪行,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香港保安局副局长黎栋国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上说,机制属自愿性,雇主及准雇员需事先沟通,获有关准雇员同意方可进行,而有关机制的运作由警方负责。
香港警务处总警司贾乐德说,有意参与查核机制的求职者,需亲身前往警方的指定办事处办理,递交申请表及套取指模,每次收费为169元。其后申请人会获发计算机随机查询密码,待有效6个月的查核户口启用后,雇主可不限次数使用自动电话系统查核,以方便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申请多份工作。而申请人可向雇主提供计算机随机查询密码,雇主可致电自动电话查核系统,输入查询密码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头四位数字查核,自动电话查核系统会向雇主披露准雇员“有”或“没有”性罪行定罪纪录,但不会透露详情。
会上,立法会议员张文光说,坊间不少补习社的东主身兼补习教师,担心机制属自愿性质,难以对儿童有所保障,促请应尽快就查核机制进行立法。有立法会议员称,申请人需提供指模办理纪录查核,质疑会侵犯私隐;她还担心日后机制会被其它人士滥用,令机制失去效用。
黎栋国回应说,特区政府同意有需要就机制立法,但现阶段先用行政手段推行,需待运作畅顺后立法才可有效推行,承诺会在查核机制运作半年后,拟备下一阶段计划。首席助理秘书长伍江美妮补充说,政府下一阶段会研究,是否容许家长于聘请补习老师时,利用机制查核求职者的性罪行纪录。
警务处总警司贾乐德表示,早前有其它人士,如兄弟姊妹冒用身份证号码,或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身份证号码,因此查核纪录需要申请人指模,确保机制的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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