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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香港没有法定注册代理人 代理注册香港公司【多图】【下载】
发布时间:2014/2/14 点击:138
导读:
详细介绍
法定注册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的代理注册(这里特指注册公司)的人。但是这个代理人并不能行使政府登记注册的职能,而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一定的义务,即代表客户起草公司大纲和章程、作为公司发起人发起设立公司、向政府递交相关公司文件、变更、存档、收缴年费、解散和清盘及送达政府文书等。
依照注册地法律要求,每一个法定注册代理人必须做到尽职调查方能提供注册服务。应保留所有信息并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随时检查。未履行此义务的法定代理人会被取消资格。尽职调查就是了解客户,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代理注册香港公司
1.客户基本信息包括推荐人及电话和地址;
2.股东、受益人、董事身份证、护照、暂住证或居住证明;
3.生意和作者名称、电话和手机;
4.业务或生意性质,营业地点、电话、传真、电邮、手机、合作者名称、电话;
5.办公室或住宅水电、电话、煤气单据;
6.银行推荐信、月结单、存折和存款单等; 7.律师行/会计行推荐信或联系信。
为什么香港没有法定注册代理人呢?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任何人可以发起设立香港公司,任何人可以是香港居民或非居民,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公司设立必须有一名香港居民为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可以由自然人或法人担任。所以,香港没有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的法定注册代理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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