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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擬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保障兒童權益
為加強及保障兒童免受性侵危險,特區政府于下半年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由從事與兒童相關工作的雇主,獲求職者首肯下,查核相關求職者有沒有性罪行刑事定罪的紀錄;針對一些故意隱瞞罪行的求職者,并將考慮將機制開放給家長和志愿工作者使用。
有議員在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質疑,機制難以分辨補習社教師的背景,亦有議員擔心機制會被濫用。
特區政府將于下半年設立兒童性罪行查核機制,讓雇主可以查核求職者有否性罪行刑事的定罪紀錄。據透露,機制涵蓋的對象范圍,主要是針對與兒童或精神無自理能力相關的工作,避免有人故意隱瞞罪行,防止“悲劇”再次發生。
香港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說,機制屬自愿性,雇主及準雇員需事先溝通,獲有關準雇員同意方可進行,而有關機制的運作由警方負責。
香港警務處總警司賈樂德說,有意參與查核機制的求職者,需親身前往警方的指定辦事處辦理,遞交申請表及套取指模,每次收費為169元。其后申請人會獲發計算機隨機查詢密碼,待有效6個月的查核戶口啟用后,雇主可不限次數使用自動電話系統查核,以方便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申請多份工作。而申請人可向雇主提供計算機隨機查詢密碼,雇主可致電自動電話查核系統,輸入查詢密碼及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頭四位數字查核,自動電話查核系統會向雇主披露準雇員“有”或“沒有”性罪行定罪紀錄,但不會透露詳情。
會上,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說,坊間不少補習社的東主身兼補習教師,擔心機制屬自愿性質,難以對兒童有所保障,促請應盡快就查核機制進行立法。有立法會議員稱,申請人需提供指模辦理紀錄查核,質疑會侵犯私隱;她還擔心日后機制會被其它人士濫用,令機制失去效用。
黎棟國回應說,特區政府同意有需要就機制立法,但現階段先用行政手段推行,需待運作暢順后立法才可有效推行,承諾會在查核機制運作半年后,擬備下一階段計劃。首席助理秘書長伍江美妮補充說,政府下一階段會研究,是否容許家長于聘請補習老師時,利用機制查核求職者的性罪行紀錄。
警務處總警司賈樂德表示,早前有其它人士,如兄弟姊妹冒用身份證號碼,或申請人提供虛假的身份證號碼,因此查核紀錄需要申請人指模,確保機制的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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