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act Us
駿豐聯銳國際商務有限公司
- Address :香港灣仔駱克道300號僑阜商業大廈12樓
- Tel :+852 2521 1806
- Fax :+852 2521 1478
- Email :hk@smartteam.hk
禁止特定人經營公司之權力是什么?
發布時間:2012/6/4 點擊:109
導讀:
詳細介紹
登記官可以命令,宣布在庫克群島或其它地方的下列人員無資格作為董事、發起人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經營:
1.因與法人或公司發起、設立或者經營有關的違法事項犯罪之人;
2.因卷入欺詐或不誠信之行為而犯罪之人;
3.陷入破產或喪失清償能力。
因此,國際公司不行任命或留用上述無資格人作為公司的董事,而無資格人違反登記官命令,仍作為公司董事、發起人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經營的,則構成觸犯庫克群島國際法之犯罪行為。
- 上一頁:延期會議上的決議是什么?
- 下一頁:公司名稱可否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