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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资移民新政生效
发布时间:2011/6/17 点击:8988
导读:
详细介绍
修订版的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已于2010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新政把申请来港的投资门槛由650万港元提至1000万港元,并将房地产项目暂时剔除。
香港于2003年10月推出《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旨在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来港居留。申请居留权的5个条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申请者在递交申请前6个月内向获许投资资产类别投入不少于650万港元。获许投资资产类别包括房地产、金融资产,类别于今年7月拓展至与投资相连的保险产品。
据悉,投资移民计划实施7年来,约有8200名申请人获准来港定居,为香港带来约578亿港元投资,其中近三分之一约合190亿港元属于房产投资。2003年第一批申请的十多名投资移民者,本月内在港居住满7年,可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对于将房地产项目暂时剔除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特区政府注意到在近期投资移民计划中,涉及房地产的投资有上升的趋势,考虑到市民大众的关注,因此特区政府决定暂时剔除房地产项目。
今年前8个月,香港的住宅价格同比上涨近26%,几乎回到1997年的房价高峰值。房价快速上涨引起香港市民和舆论的高度关注。香港特区长官曾荫权表示,住屋是当前香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我们一定不会容许这市场,特别是我们主要的房屋市场泡沫化。”
移民顾问表示,新措施推行后,申请人须在港投资1000万元外,还需额外付出一笔款项在港购买或租用物业。预计未来几个月的申请人数会稍为减少,但相信新措施只能起短期“心理影响”,有关调整料不会影响身家雄厚的内地富豪申请移民来港的意欲。
调整投资移民计划,清楚表明特区政府在房屋市场供需不平衡、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下,在投资一端为楼市降温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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