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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法对公司报税有哪些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12/3/30 点击:119
导读:
详细介绍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香港供公司注册成立后,无论是否要纳税每年都必须报税。新香港公司刚成立允许18个月后报税,但以后都需一年报税一次。香港有限公司主要只有一种税,利得税的16.5%。
税务局在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向个别人士,个人公司,合伙公司,物业持有人及有限公司发出报税表,有关人士必须于发单日期后1个月内(而新成立公司则于3个月内)把报税表填妥并连同有关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利得税报税表一般会在业务经营18个月后发出,如有关人士在开始经营业务后18个月后仍未接获税务局发出之利得税报税表,应主动向税务局查询有关税务申报事宜,或至电公司。
报税表可自行填妥后邮寄至税局,但由于一般填表人并没有税务上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因错误填报而令自己多缴税款;有部份填表人甚至会漏报一些项目而触犯税务条例,更会遭检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