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act Us
骏丰联锐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 Address :香港湾仔骆克道300号侨阜商业大厦12楼
- Tel :+852 2521 1806
- Fax :+852 2521 1478
- Email :hk@smartteam.hk
税务发票购领
发布时间:2011/7/6 点击:83
导读:
详细介绍
一、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无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发票购领簿
2.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使用)
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发票领购簿与纳税人名称是否一致;发票领购簿是否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系统有无不予发售发票的监控信息;
(4)审核无误的,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验旧,并在系统中准确录入验旧信息;
(5)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购票信息;
(6)根据纳税人申请,在系统允许的发票种类和数量范围内发售发票。
2.核准
收取发票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票据交付纳税人。
在《发票领购簿》上打印发票验旧和发票发售记录。
3.资料归档
- 上一页:税务发票缴销
- 下一页:税控收款机初始化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