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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報稅的兩種方式
發布時間:2012/7/12 點擊:2022
導讀:
詳細介紹
香港有限公司報稅可分為兩種:
第一,DORMANT A/C(零申報 /業務不活躍審計報告),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沒有購買任何物業、資產;
2、沒有任何銀行出入記錄(銀行月結單);
3、沒有經營任何業務(包括香港本地業務和海外業務)。
第二,AUDITOR"S REPORT(核數師報告)
《香港公司法》規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須遞交核數師報告,交代該年度內公司所從事的一切業務。無論公司有無盈利都必須遞交報告。
報稅時間:
新註冊的香港公司,一般要求最晚在第18個月開始報稅。假設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8日,我們建議選擇埋數年:2007 / 10 / 18-2009 / 3 / 31,跟隨政府的財政年度(一共兩個理稅年度,即每年的12 /31至次年1 /1和3 /31至次年4 /1),這樣今后每年的香港稅務申報都會較方便;一旦選定了埋數年度,以后都要在每年的4月份進行稅報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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