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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投資移民
新加坡提高投資移民門檻
(新加坡30日訊)新加坡再度提高投資移民門檻。繼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DB)把“聯系新加坡”(Contact Singapore)全球投資者計劃(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簡稱GIP)申請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的門檻提高之后,另一更高凈值投資移民計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屬下的“金融投資者計劃”(Financial Investor Scheme,簡稱FIS)也把申請者的新加坡資產額下限,從500萬元提高到1千萬元(約2千300萬令吉) 。
存放資產增至2千300萬
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取得的一份資料,從明年1月1日開始,欲通過FIS計劃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的外國人,在新加坡金融機構須存放的金融資產總值,將從500萬元提高到1千萬元。此外,申請者可購買的新加坡私宅價值,也從原本超過300萬元的升濤彎洋房(有地建筑或土地),減少到200萬元或以下的自用住宅。
申請者依然可以為核心家庭成員(配偶以及未成年未婚單身子女)申請永久居民權,而每名未成年單身子女申請的所需額外資產額,也依然維持在500萬元。
申請者父母僅獲長期準證
然而,申請者的父母或其配偶的父母,則不再可借此取得永久居留權,而以獲得5年期長期準證(long term visitpass)取而代之。根據現有FIS規定,申請者為每一名父母/配偶父母申請永久居民權,則將各需額外的250萬元資產。
根據明年起全面實施的新規定,FIS申請者有兩種選擇:第一、把1千萬元金融資產,存放在金管局管理和查核的新加坡金融機構特定戶頭內;第二、1千萬元資產可包含不超過200萬元價值的自用住宅,以及在新加坡戶頭內存放不少于800萬元的金融資產。
盡管門檻提高了,但當局也設下另一新規定:申請者可擁有最低資產額達最高兩倍的杠桿(leverage),即可借貸達1000萬元。不過,這筆資金須用來投資在新加坡管理或當局允許的基金及產品上。
根據現有FIS計劃,申請者必須在新加坡擁有至少500萬元的資產,這包括不少于300萬元的升濤彎洋房(有地建筑或土地),存放期最低5年,也可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配偶父母申請永久居留。
同時,申請者的個人資產必須超過2000萬元,也不獲準擁有杠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