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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内地CEPA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1/6/28 点击:259
导读:
详细介绍
货物贸易领域:中国海关统计 2009年CEPA项下内地进口香港零关税货物货值为6.84亿美元,关税优惠额3.87亿元人民币。截至2009年底,内地累计进口香港CEPA项下受惠货物27.26亿美元,关税优惠额16.55亿元人民币。
香港统计,截至2009年底,香港发证机构共签发51705份原产地证书,货物离岸价总值为217.56亿港元。
服务贸易领域:截至2009年底,香港工贸署共核发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2194份。其中运输服务及物流服务最为踊跃,共核发证明书1189份,占核发总数的54.19%。
金融领域:经中国人民银行允许,自2004年2月25日起,香港银行开始全面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截至2009年11月底,香港共有41家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在港人民币存款余额共计603.83亿元。
内地企业在港上市:截至2009年底在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内地企业累计达到524家,市值104385亿港元,占香港股市总值的58.40%,成交额占股市成交总金额的72.50%。
个体工商户:截至2009年底,内地共注册香港个体工商户3569户,从业人员9676人,注册资金2.4亿元。
个人游:2009年12月,内地赴港"个人游"旅客为1059.14万人次(占内地赴港旅客59%)。截至2009年12月底,内地赴港"个人游"旅客累计达4506万人次,占内地游客的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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