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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丰联锐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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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AGENT
发布时间:2011/7/8 点击:193
导读:
详细介绍
如果我把日本商品批发给香港的AGENT,AGENT在香港零售的时候需要哪些手续? 最好有相关的政府网站或者法律规定的名字告诉我一下好吗,麻烦你了。
根据进出口(登记)规例的规定,凡将物品进口或出口的人士,除豁免报关物品外,必须在物品进口或出口十四日内向海关关长递交一份资料正确及齐备的进口或出口报关表。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的规定,凡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必须在业务开始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其业务的商业登记。 在香港经营零售生意,除一些违禁品、药物、危险品、有税品外,一般是没有监管的。不过,一般物品须符合安全标准,食物的卫生标准,包装食品的标签要求等。
由于阁下没有说明产品内容,经营某些行业需申请及领取特定的牌照/许可证,我们在此仅介绍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处提供的资源指南网站: 指出各行业所需领取的牌照/许可证及注册等事宜。以便查阅。 本文在此载列多个主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支持服务的组识名称 (如香港贸易发展局等),你可在有关组织的名称上单击,便可看到该组织的联络方法、主要服务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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