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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史
香港的教育情况,从宋代起才有确实史料记载。英国接管香港之初,香港政府并不热心发展教育;教育政策只着重培养殖民地官员,以及宣扬英国威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香港人口飙升,教育需求随之增加。在各方压力下,殖民地政府才首次聘请国际顾问进行教育研究,促成了义务教育的推行。1997年主权移交以后,特区政府着手推行教育改革,却引起连串争议。
香港最早有历史记载的教育机构是位于锦田的力瀛书院,比今日广东省内有规模的同类书院更早成立。该书院由北宋进士邓符协建于1075年,清代《新安县志》载:“桂角山(今锦田)在县东南四十里,宋代邓符协筑力瀛书院,讲学于其下,今基址尚存。”邓氏除讲学外,还广交文士、以及建书楼收藏中国古典书籍。当时文风较盛的地区还包括屏山、新田等村落。
清初时,香港地区属广州府新安县的管辖范围。区内的屏山、锦田、上水、龙跃头等地的氏族非常重视子弟的教育,并鼓励族人参加科举,晋身仕途,为围村增光。他们在区内大设书室、学舍,而各氏族的宗祠、书室和家塾,悬挂子弟的功名牌匾,足见当年子弟在科举的成就。
书院、书室多设于新界,而仍然保存下来或留有遗址的包括锦田水头村的周王二公书院、二帝书院、屏山坑尾村的觐廷书、粉岭善述书室、大埔泰亨乡善庆书室 等。而用作家塾的祠堂则包括新田的麟峰文公祠、八乡的梁氏宗祠和郭氏宗祠、元朗厦村邓氏宗祠、上水的廖万石堂、应龙廖公家塾和应凤廖公家塾等。
至于香港岛,居民多为渔民和商人,望族也有兴建大规模的学舍。英国于1841年占领前,据统计全岛共有五所私塾。这些私塾每间只有一位教师,学生人数和班级并没有严格规定。教师会直接向学生收取脩金,采用中国传统启蒙课本。至1843年,在港岛赤柱、石排湾、黄泥涌、香港仔等地所开办的私塾已经多达八至十所。
香港的书院、书室是跟随中国古代的教育制度所建立的,属于私学的一部分。这类私学按办学者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富有人家聘请教师在家中教导子弟,称为家塾;二是教师在自己的家门教导学生,称为塾馆或教馆;三是地方氏族开办的学塾,称为私塾或义塾。而讲授的内容则分为高、初两级。初级是启蒙教育,主要教导儿童读书写字,课本包括《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高级的课本则是《四书》、《五经》,另外还得学习八股文以应付科举。
随着时代转变,这些书院和私塾都逐渐转变为乡村学校或者公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