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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史
香港的教育情況,從宋代起才有確實史料記載。英國接管香港之初,香港政府并不熱心發展教育;教育政策只著重培養殖民地官員,以及宣揚英國威信。第二次世界大戰后,香港人口飆升,教育需求隨之增加。在各方壓力下,殖民地政府才首次聘請國際顧問進行教育研究,促成了義務教育的推行。1997年主權移交以后,特區政府著手推行教育改革,卻引起連串爭議。
香港最早有歷史記載的教育機構是位于錦田的力瀛書院,比今日廣東省內有規模的同類書院更早成立。該書院由北宋進士鄧符協建于1075年,清代《新安縣志》載:“桂角山(今錦田)在縣東南四十里,宋代鄧符協筑力瀛書院,講學于其下,今基址尚存。”鄧氏除講學外,還廣交文士、以及建書樓收藏中國古典書籍。當時文風較盛的地區還包括屏山、新田等村落。
清初時,香港地區屬廣州府新安縣的管轄范圍。區內的屏山、錦田、上水、龍躍頭等地的氏族非常重視子弟的教育,并鼓勵族人參加科舉,晉身仕途,為圍村增光。他們在區內大設書室、學舍,而各氏族的宗祠、書室和家塾,懸掛子弟的功名牌匾,足見當年子弟在科舉的成就。
書院、書室多設于新界,而仍然保存下來或留有遺址的包括錦田水頭村的周王二公書院、二帝書院、屏山坑尾村的覲廷書、粉嶺善述書室、大埔泰亨鄉善慶書室 等。而用作家塾的祠堂則包括新田的麟峰文公祠、八鄉的梁氏宗祠和郭氏宗祠、元朗廈村鄧氏宗祠、上水的廖萬石堂、應龍廖公家塾和應鳳廖公家塾等。
至于香港島,居民多為漁民和商人,望族也有興建大規模的學舍。英國于1841年占領前,據統計全島共有五所私塾。這些私塾每間只有一位教師,學生人數和班級并沒有嚴格規定。教師會直接向學生收取脩金,采用中國傳統啟蒙課本。至1843年,在港島赤柱、石排灣、黃泥涌、香港仔等地所開辦的私塾已經多達八至十所。
香港的書院、書室是跟隨中國古代的教育制度所建立的,屬于私學的一部分。這類私學按辦學者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富有人家聘請教師在家中教導子弟,稱為家塾;二是教師在自己的家門教導學生,稱為塾館或教館;三是地方氏族開辦的學塾,稱為私塾或義塾。而講授的內容則分為高、初兩級。初級是啟蒙教育,主要教導兒童讀書寫字,課本包括《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等;高級的課本則是《四書》、《五經》,另外還得學習八股文以應付科舉。
隨著時代轉變,這些書院和私塾都逐漸轉變為鄉村學校或者公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