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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簽證是進入美國最穩妥的方法
L類簽證是一種有助于促進國際間商業活動的美國簽證,允許美國公司或外國公司在美國從事商業活動。在此情形下,雇主可以利用L類簽證為已經在美國境外被該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合資公司或附屬公司聘用的具有管理、行政及專業知識方面技能的外籍雇員,申請在美國合法工作的許可。
外國人持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后,除了以家庭團聚、投資(通常不少于50萬美元)等類別申請綠卡外,對大部分人來講,最常用的途徑都是通過職業移民來申請永久居留。而美國的職業移民政策從宏觀上來看,以吸收各國優秀人才和保護本國勞工市場為宗旨。可身居第一優先類的人為數不多,他們申請綠卡也無須獲勞工部批準。持L1簽證身份的跨國公司經理人被視為第一優先類人群。由此可以看出,美國的移民政策是把促進美國商業活動的國際化同吸收外國優秀人才放在同等的位置。可以說,在所有非移民簽證中,L1簽證是唯一得到特殊對待的。
非移民簽證實質上是對在美國從事臨時活動的臨時簽證,而不是在美國永久居留的移民簽證。因此,申請非移民簽證的先決條件之一,就是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不得懷有在美國永久居留的意圖,即通常稱為“移民傾向”。在所有非移民簽證中,只有L1和H1B這兩種不把“移民傾向”作為審核條件。也就是說,L1申請者在境外申請簽證或在境內申請轉換身份時,可以合法地懷有雙重企圖,即先取得有限期的臨時居留,再根據情況和需要取得無限期的永久居留。從申請實踐上來看, L1申請也幾乎沒有因為“移民傾向”而受到拒簽的。
申請L類簽證的要求
1. 該外籍員工在申請簽證的前三年內,至少在美國以外的海外公司連續工作一年。
2. 外籍員工所在的海外公司必須與美國公司有某種聯系,如母公司和子公司,分支機構或者附屬機構。
3. 外籍員工所工作的公司必須有相應的資格,在整個輪換工作期間,在美國和海外都有業務開展。
4. 外籍員工在美國的海外公司擔任經理級職務(L1A)或需要專業知識的職務(L1B)。
5. 外籍員工赴美的目的是仍然擔任經理級或者發揮自己專業知識的特長。
6. 外籍員工的教育背景和相關經驗適合即將赴任的職位。
對于一些大型的跨國公司來說,滿足上述條件也許并不困難。但是對于規模稍小的甚至是剛剛成立的公司來說,建議您向專業的機構咨詢,以提高成功率。
L1簽證是進入美國最穩妥的方法
1. 申請速度快: L1簽證無需等待配額和排期,申請和批準時間短,第一次申請最快6個月可以獲得簽證。
2. 可長期留美:L1簽證者一般有效期是一年,期將滿時,可申請延長。
3. 可全家赴美: L1 人員的家屬(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獲得L-2 的身份,跟隨來美國。辦理相關手續后,L-1的家屬可以在美國公立學校就讀并可享受本地學費。
4. 可合法工作: L1的配偶L2可以在美國申請工卡,合法工作,這樣可以大大減輕L1持有人的經濟壓力。
5. 可申請綠卡:持有L1簽證者,在美國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優先勞工移民的方式不需要美國勞工部的層層審批即可直接申請綠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額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國的永久居留權。
6. 可自由出入境:持L1簽證者,在申請綠卡期間,可以自由地在美國境內或境外做生意上的旅行。
7. 無規模限制:美國法律沒有特別要求申請L1的跨國企業需做多大數額的投資,也沒有規定特別數額的註冊資本。
8. 無學位要求: L簽證規定申請人必須在過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以上擔任高級管理人員(L1A) 或專業技術人員(L1B),但沒有最低學位及語言的要求。
9. 無行業限制:美國法律沒有對提出L1簽證申請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做出必須從事某些類別行業的規定(醫院、銀行等特殊行業除外)。
10. 無配額限制:目前,美國對L1簽證沒有提出配額限制。持有人在申請綠卡期間不必為漫長的配額排期焦慮或無盡地等待。
在領事館申請簽證的過程中,美國簽證官不得以申請人具有移民傾向而拒絕簽證,因為L1類別的簽證在移民法上給予申請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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