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信托
1. 在疾病和残疾等意外事件发生时为您和您的心爱的人提供生活保障;
2. 在您去世之后仍然能够按照您的意愿照顾您的家庭;
3. 保证在您生病或残疾的时候您的事业仍然能够继续得到专业的管理;
4. 通过海外信托可以在财富转移到后代时大幅度节约或减少收入税、赠与税、房产税等税收负担;
5. 不让财富遭到债主、恶意索偿人以及离婚的攻击;
6. 信息保密;
7. 有效地控制受益人的挥霍行为;
8. 慈善事业;
9. 为未来退休提供保障;
10. 信托投资公司;
11. 设计公司架构;
12. 遗嘱和和不动产规划;
13. 避免或最小化遗嘱验证(probate)。
1. 委托人Settlor。信托的发起者,原财产的拥有者。
2. 受托人Turstee。受托人与委托人签订契约,受托人在名义上持有并根据契约的描述管理财产。
3. 受益人Beneficiaries。受托人期望的最后获利人。在家庭信托中一般是委托人的亲属。
4. 契约Agreement。描述了受托的财产,受益人的选择,收益的条件等等。受托人将根据此契约对财产进行管理或处理。
1. 依据其设立的形式分为法定信托Constructive
2. trust和设立信托Express
trust,设立信托是以签订契约或遗嘱来确定信托的目的。也可根据委托人与受益人之关系分为自益信托与他益信托,根据有效期分为生前信托Inter vivos trust与遗嘱信托Will。
设立信托的步骤
1. 明确信托的主旨,目的或用途
明确此信托所涉及的财产,财产的指向必须准确,财产可以是任意的形式,通常信托管理的财产多为不动产,股票或现金。
明确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指向特定的一人或多人,也可以由委托人描述符合要求的一类人群,甚至可以是信托设立时尚未出生的人(例如“未来的孙辈”)。
2. 选择合适的受托人
3. 设立合适的控股公司持有资产
4. 信托运作
1. 设立不可撤销的海外信托
2. 全权信托
3. 家庭信托
4. 保护人的独立性
5. 受益人不是设立人,且不唯一
6. 放弃对银行账户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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