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dress :香港灣仔駱克道300號僑阜商業大廈12樓
- Tel :+852 2521 1806
- Fax :+852 2521 1478
- Email :hk@smartteam.hk
外企如何在中國上市
有關方面昨日就第四次中美戰略經濟對話成果發表的情況說明顯示,中國將按照相關審慎監管原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形式在中國證券交易所上市;同時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法人銀行發行人民幣次級債券。
中方將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對外資參股中國證券、期貨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提出有關調整外資參股中國證券市場的政策建議。
美方繼續承諾開放金融市場,給予中資商業銀行國民待遇,并按照相關審慎規定與程序,快速處理中資銀行在美開設分支機構的申請,無不當拖延。
中方同意開展試點,允許非存款類外國金融機構向試點地區零售消費者提供消費金融服務,同意境外保險機構、政府和貨幣管理當局、共同基金、養老基金、慈善基金和捐贈基金等QFII,以及QFII發起設立的開放式中國基金的投資本金鎖定期降低為3個月。
對于美方關註的外資保險公司可對一家新設或現有的國內保險公司進行投資,無論該公司是否已對中國同類保險業進行了投資的有關問題,中方將繼續視情況就此與美方進行探討;中方于近期公布的法規(“保險基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允許所有境內的保險公司,包括外資保險公司,按資產的一定比例向境外投資的保監會的相關要求。
此外,中方允許現有合資資信評級機構在不降低現有外資持股比例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開展證券資信評級業務的資格。中方將依據有關審慎性規定進行核準。
美方承認中國在市場改革方面不斷取得的進展,并將切實考慮中方關切,通過中美商貿聯委會以一種合作的方式迅速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
同時,美方歡迎包括中國在內的主權財富基金的投資,中方強調國有投資公司的投資決定完全基于商業目的。美方將充分考慮中方提供的對《外國人兼并、收購和接管有關條例》的書面評論意見,并確認美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的審查程序確保所有外國投資,不論其來源地,得到一致的、公平的待遇。
- 上一頁:創業板公司上市條件及相關規定
- 下一頁:創業板上市規則體現三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