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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離岸豁免?【多圖】【推薦】
所謂離岸豁免是指香港稅務局同意公司所產生之利潤為離岸收入。而根據香港稅例香港公司的離岸收入可以從利得稅豁免。也就是說,如果香港有限公司所經營的業務以營利均非在香港境內進行,該香港公司可以向香港稅務局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一經批準,所有離岸收入均不需支付香港利得稅,可以節省一筆開支。
什么叫離岸豁免?
離岸豁免的意思就是您的離岸公司,所從事的收入來源于本土地區以外的註冊地區,通過離岸豁免申請來獲得免稅,離岸公司的稅務法制就是不是在本土經營的收入都是離岸所得,那么其收入部分可以通過申請豁免稅收,如果是香港公司是需要核報告證明其合法收入來源的正確性,從而豁免稅收。所以很多企業都有這樣一種情況,特別是一些離岸公司,都想在稅務上可以合理的來進行繳稅,對于離岸而言,可以向當地的政府進行申請離岸豁免,而離岸企業可以有這個機會可以申請來豁免。
由于企業在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時,是要根據香港稅務條例滿足其條件方可申請成功,由于香港有限公司的離岸收入是可以從利得稅中豁免的。其條件必須是香港有限公司所經營之業務,如所有運作之活動,均非在香港境內進行,公司可以向稅務局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香港稅率較大部份發達國家為低,在符合香港公司註冊條例及稅務條例中,對公司帳目進行審計的規定,由于審計成功不可能百分百,所就有一個風險,如不成功就是為此支付相應的審計費用,而審計是進行豁免的一個前提條件,對于審計這個就是公司董事要為香港有限公司聘請審計師為帳目進行審計,并要求公司解釋業務操作及流程。
什么是豁免要約收購?
請通俗的解釋一下要約收購和豁免要約收購的區別,另外我還想知道離岸豁免持股多少需要要約收購是30%以上還是35%以上?
答:要約收購是國際成熟證券市場上公司收購的典型方式,也是各國證券法調整的核心范疇。
豁免要約收購是根據證券法,有規定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如由低於百份之三十五增持到超過百份之三十五,或由低於百份之五十增持到過百份之五十,就有需要向其他股東提出全面收購的要約。收購的條件為該股在過去五十二周的最高收市價。
但該股東可以向證監申請豁免。所以市場上常有大股東提出有條件增持公司股票超逾百份之三十五或百份之五十兩臨界面,其中之一的條件為獲得證監批淮豁免要約全面收購公司的已發行股票。
保險中的離岸豁免權指什么?
所謂保費豁免,是指在保險合同規定的某些特定情況下導致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時,由保險公司獲準,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繳 納后續保費,保險合同仍然有效。失去工作能力意味著收入銳減,如果保單附加了保費豁免功能,就會避免因為失能而帶來的經濟困難,保費不用您再繳納,而保單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現金利益的領取也依然有效。所以保費豁免相當于為您的保單再加了一份保險,是保險中一種人性化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