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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延遲對避稅港用者采取行動
在最近的經濟衰退期間,德國對其稅收法進行了嚴格審查。這國家已發展出一個完全合法的避稅產業,是由于富有的個人或企業均采用進取的稅務方案以降低其實際財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參與「國際稅務結構」研討會在德國居然可以專業培訓名義獲得扣稅。評論家認為,該產業利用立法機關和議會在起草稅收法上出現的失誤,得以蓬勃發展。德國《明鏡周刊》宣稱「沒有任何其他產業可以無視當前的經濟衰退,發展如此成功,運作如此高效。」這體制的明顯不公平性經常成為爭論的焦點。威斯巴登的經濟學家Lorenz Jarass在最近一次訪談中提出,德國對大企業和富有人士而言是避稅天堂,而那些賺取「正常」收入人士則要任憑稅局處置,被沉重的賦稅榨干掏盡。
德國經濟研究所指出,企業與合伙公司的實際利潤和納稅所報利潤之差別達1000億歐元。實際上,德國企業對其國際子公司作出巧妙安排,將利潤最高的子公司開設于稅率最低的國家。企業所支付的企業所得稅僅占5610億政府總體稅收的2.8%。相比之下,德國受薪階層所繳納的稅款占最大比重。
結果,在出現列支敦士登全球信托銀行丑聞后,由當時的德國財長Peer Steinbrueck指揮的財政部,在徇聚要求下,于2009年推出新法,允許政府對滙款到著名的低稅國家(所謂的Steueroasen或避稅港)之德國居民(企業和個人)采取更嚴格的新措施。該條例規定,企業若與未有實施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標準的低稅國家及區域之合作伙伴有業務往來,該企業應遵循新法規,按要求將所有交易資料遞交至稅務部門,否則不能享受企業特權(包括運營成本與利潤抵消等)。不遵守該法規者會被罰款。
另外,所有與不符合經合組織標準的境外銀行以及信貸機構間的關系,政府均有權獲取相關信息。
然而,不到數月,即有報章報道,德國政府沒有理由制裁那些與上述「避稅港」國家有銀行交易的德國人。現任財長Wolfgang Schauble指出:「在最新公布的經合組織灰名單上,沒有任何國家或地區屬于九月份公布的「逃稅法」中所提及需要采取禁止措施的國家。目前,(德國)沒有理由強迫納稅人或銀行提供賬戶資料。」德國財政部發言人Michael Offer認為這個發現具有「積極的意義」。他指出:「很明顯,那些之前被懷疑提供避稅平臺的國家在國際壓力下,不得不采取措施滿足新稅法所提出的標準」。
經合組織財政事務委員會決定將余下的三個國家(安道爾、列支敦士登侯國和摩納哥公國)從「不合作避稅港」名單上刪除,因為在2009年5月,即德國議會通過新反避稅法前的四個月,這三個國家已經承諾將按照經合組織標準,確保信息具透明度并作有效的信息交換。因此,目前并沒有任何國家被列入經合組織財政事務委員會的“不合作避稅港”名單內。
綠黨的經濟學專家Gerhard Schick認為,財長Wolfgang Schauble用其言論「有效地結束了德國的打擊避稅活動」。
Schauble已冷靜地尋找其他途徑來解決稅收赤字的問題。最近有跡象顯示,德國政府有意購買一張儲存擁有瑞士銀行賬戶之避稅人士資料的光碟,盡管這張光碟于技術上屬盜竊財產,而根據德國法律該購買行為亦屬刑事罪行。
光碟內容涉及約1500名德國公民懷疑為了避免在德國納稅,在瑞士設立銀行賬戶的敏感信息。不久前,一位線人以2500萬歐元的報價向德國稅務機關要求出售該光碟。于2007年,德國聯邦情報局(BND)和德國外國情報局以500萬歐元購買一只包含德國公民在列支敦士登的避稅證據的光碟。這筆買賣對德國稅務當局而言是一項很不錯的投資。一位來自波鴻西部城市的檢察官認為,這些信息令逃稅人士需要在2009年底之前支付將近1.8億歐元的補繳稅款。相信新的光碟亦會為國家帶來1億歐元的潛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