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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系列問答
在香港怎樣辦進出口商牌照有讀者問:香港的應課稅品牌照主要可分哪幾類?申請牌照需要辦什么手續?
香港海關答:應課稅品牌照分為“進出口商牌照”、“公眾保稅倉牌照”、“一般保稅倉牌照”、“私用保稅倉牌照”、“酒類制造商牌照”、“碳氫油類制造商牌照”、“煙草制造商牌照”、“特別進口牌照”、“酒房牌照”、“啤酒釀造廠牌照”。
牌照申請人可到香港海關應課稅品科,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二字樓索取申請表格;表格填妥后,申請人須攜同所需文件,交回牌照小組。
有讀者問:申請進出口商牌照后,每次出入口應課稅品還要通知海關嗎?
香港海關答:取得出口商牌照后,你每次入口、出口或搬運應課稅品也要申請許可證。
有讀者問:許可證申請表要交到哪里?
香港海關答:所有應課稅品許可證的申請,須利用認可電子服務向海關關長遞交,而商貿易服務有限公司(商貿易)及貿易通電子貿易有限公司(貿易通)均是指定的電子服務提供者可提供上述服務。如需更多有關服務的資料,請直接撥電81091820與商貿易或25991700與貿易通聯絡。
有讀者問:應課稅品許可證上的不同代號代表什么?
香港海關答:“供應商代號”代表各貨品供應商的特定代號。“運載工具代號”代表各種運載工具,即特定的航機或船只等的特定代號。“應課稅品代號”代表各種應課稅品的特定獨有代號
有讀者問:評稅涉及外幣時,滙率是怎樣算的?
香港海關答:如果在售賣合約、發票或其他文件中,貨品價值是以港元以外的貨幣表述的,該貨幣等值的港元必須按香港銀行公會于下列日期公布的外滙賣出參考開市牌價計算:(a)如果有關的人獲準提交每月報表,則該日期為報表的最后日期;(b)其他情況下,則該日期為緊接貨品進口的月份之前的月份的第15天。
有讀者問:應課稅品的進口商或制造商是否有其他責任?
香港海關答:應課稅品的進口商或制造商必須在售賣合約、發票、賬簿或其他文件制備后將其保存最少兩年。
有讀者問:是否可以從應課稅價值中扣減與運送進口應課稅貨品有關的所有費用?
香港海關答:只有為出口而從供應商處所移走應課稅貨品時所引致的運費才可以從應課稅價值中扣減。在海關人員要求下,許可證申請人必須提交有關運費的證明文件以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