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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證部
法證部全稱:法證事務部,隸屬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化驗所。
職責范圍:
法證事務部為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提供全面性的科學鑒證服務,其范圍包括一系列專業檢測工作,并就化驗結果的含義作出詮釋,及提供專業意見,務求做到辨正、準確和有效率。
法證事務部的主要服務對象,是維持法紀的政府部門,而醫院管理局等政府資助的機構,則需提交化驗服務的費用。
除為各部門送檢的物證在實驗室內進行檢測外,本部亦提供24小時全日運作的罪案現場勘查服務,從專業角度,協助鑒辨及搜集科學物證。所處理的現場,種類繁多、可由較簡單的盜竊案,乃至嚴重如兇殺、強奸等。另外,就某些現場需要作較專門的調查,例如火警的成因、嚴重交通事故的重組、及至血濺圖像分析等,擁有相關訓練的同事亦會到場提供協助。
法證事務部分為刑事科學及品質管理科(內有七個小組)和藥物、毒理及文件科(內有五個小組)。
刑事科學及品質管理科的七組:
1.生化A組
2.生化B組
3.化學組
4.DNA資料庫組
5.親子鑒證組
6.物理組
7.現場勘查及品質管理組
藥物、毒理及文件科的五組:
1.受管制藥物A組
2.受管制藥物B組
3.法證毒理A組
4.法證毒理B組
5.文件鑒別組
職位:
總化驗師Chief Chemist
高級化驗師Senior Chemist
化驗師Chemist
法證分析主任Forensic Analyst
科學鑒證主任Scientific Evidence Officer
生化組:
生化組分為A、B兩組,其主要工作性質相同,皆為對提交的生物物證進行分析化驗,以驗明及鑒別其身份。大部份物證均是來自罪案現場的罪證樣品,此等罪案包括兇殺、強奸、偷竊等。化驗之目的是嘗試追查物證的來源,例如在強奸案中找到的血跡或精液與疑犯吻合;在殺嬰案中利用親子鑒定技術找到被棄置胎兒的可能父母;以及證實在非法肉類銷售市場販賣的肉類為狗肉等等。
本組的專業人員亦會參與一些特殊的調查工作,例如在罪案現場進行血濺痕跡分析。
化學組:
化學組負責處理廣泛和不同類別的個案,其中,特別著重于對人和財物方面的罪行。這組別的工作可大致分為三類:
1.痕量證據勘查
2.多種類化學性分析
3.火場勘查
除處理化驗室的工作外,這組內的專業人員亦會奉召到起火原因有可疑的火場進行現場勘查以確定起火原因。
一般化學品和酒精含量分析的工作主要使用直接的分析方法,然而,微量接觸證據的檢驗工作卻是相對比較艱難和需要大量人力資源,這方面的工作包括檢查微量物料如衣物纖維、玻璃、漆油及泥土。微量接觸證據的檢驗,雖然會耗費/動用大量的人力和工作時間,但驗查的結果卻經常在調查嚴重罪案之過程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從而肯定了員工對這項工作的付出和承擔。
DNA資料庫組:
成立:
立法會于2000年初提出有關三項保安條例的修訂案,條例是《2000年危險藥物,總督特派廉政公署及警隊(修訂)條例》。經立法會議員二十多輪會議商議后,該議案于2000年六月被通過成為法例。《2000年危險藥物,總督特派廉政公署及警隊(修訂)條例》中訂明香港政府化驗所須代警務處處長成立一個儲存有嚴重的可逮捕罪行被定罪者的DNA資料庫。
職責范圍:
DNA資料庫組于2000年10月在香港政府化驗所成立,其主要任務是分析來自有嚴重的可逮捕罪行的被定罪者、疑犯及自愿者的樣本,以建立、管理及維持電腦化的DNA資料庫。
罪犯的DNA資料庫適用于與未破案的資料作校對。未破案的資料由生化組提供,該生化組與資料庫組所用的分析技術必須一致,以確保資料的相容性及可比較性。
DNA資料庫對電腦設備尤其是軟件會有特定的要求,以確保有效的管理。此組成功地采用了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所發展的DNA索引系統CombinedDNAIndexSystem(CODIS)軟件程式,建立了一個本地的DNA資料庫。該系統將法證科學和電腦科技緊密地結合起來及應用了電子校對DNA技術,因此成為一件有效的破案工具。
DNA資料庫組的另一重大責任是協助其他執法部門及保安局能順暢及成功地履行條例,因此需成立工作小組,成員包括警隊,廉政公署及政府化驗所代表,以提出與電腦及統計、設備及工具、訓練及監察及內部指引有關的事宜。這些工作小組的工作進度由上述各部門的代表及保安局組成的覆行組及指導組監察。有關(修訂)條例已于2001年7月1日實施。
親子鑒證組:
親子鑒證組的主要工作是利用基因測試方法,協助核實入境事務個案中申請人所聲稱的親子關系。
親子鑒證組的服務對象是按《入境條例附表1第2(c)段》聲稱擁有居留權而申請居留權證明書的人士。申請人須按入境事務處處長根據《入境條例第2AB(2)段》以憲報公告指明的方式提出居留權證明書的申請。由于有些申請人所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實其親子關系,香港特區修訂了《入境條例》,賦予入境事務處處長權力,要求申請人及其聲稱的父母接受指定的基因測試,以協助審核居留權證明書的申請。《2001年入境(修訂)條例》于2001年7月開始實施。入境事務處處長以憲報公告指明基因測試的程序及指定香港政府化驗所負責是項測試。
除了協助處理居留權證明書的申請外,其他需要核實親子關系的入境申請個案都由親子鑒證組負責處理。
親子鑒證組采用以聚合鏈反應(PCR)為基礎的短串聯重覆序列(STR)DNA分析技術。由于聚合酶鏈反應的靈敏度極高,利用拭子在口腔內收集表皮細胞就能提取足夠的DNA樣本作分析。親子鑒證組在常規檢測中使用15個短串聯重覆序列位點,在統計學上,該技術排除非血緣人士的概率大于0.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