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dress :香港灣仔駱克道300號僑阜商業大廈12樓
- Tel :+852 2521 1806
- Fax :+852 2521 1478
- Email :hk@smartteam.hk
香港皇家警察
香港回歸前,香港警隊的名稱,也就是現時香港警察的前身,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轄下的紀律部門。該部門成立于1844年5月1日,初時稱為香港警察隊。 第一家警署名為“中央警署”,在1845年建于荷李活道太平山區差館上街。 在1967年香港發生暴動后英女王為嘉獎警隊的貢獻,在1969年賜予“皇家”二字成為皇家香港警察隊。香港回歸中國后改為現名香港警察,香港警務處處長更成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主要官員之一,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2006年,香港警務處處長為李明逵。2008年,現任香港警務處處長為鄧竟成。
1841年1月26日,英國海軍在西營盤登陸香港島。英國最高代表查理士•義律在2月2日向香港居民頒發兩條法律:中國人繼續使用中國律法及習慣,惟一切酷刑應予廢除;非中國人則以英國法律審判。為了執行這些法例,義律在4月30日委任威廉•堅上尉成立一支警隊以維持治安,同時委任他為首席裁判司。至1844年5月1日,香港頒布新法例后,殖民地警隊正式成立。最初的警隊編制定為三十五人,而裁判司及警隊首長的職位亦正式分開。1845年3月,在英國倫敦警隊任警司的查理士•梅理(Charles May)抵港,成為殖民地警察正式成立后的首位總長。
早期的香港警察所面對的治安問題,包括陸上的搶劫、賭博、綁票以及海上的海盜等等。從何處聘請足夠的警察一直是早期警隊的難題。殖民地警察從英帝國各地招募警員。到了1920年代,香港警察的編章編號前分別加上英文字母,方便識別警察來自的地區:
A代表歐洲裔(主要是英國);
B代表從印度招募的印裔(主要為旁遮普邦的錫克教徒);
C代表本地招募,說粵語的廣東人;
D代表從山東威海招募的山東人;后來再加上
E代表從俄羅斯抵達的白俄。
來自不同各區的警察所戴的警帽亦曾經有所不同,歐洲警察使用在頭頂有尖刺的頭盔(后來改為平頂帽);印度警察依照傳統用布包頭;中國警察則使用圓錐狀的竹帽(后來亦改為平頂帽)。警員夏天制服是深綠色的,(后改為淺綠的卡奇色Khaki Colour),冬天則為深藍色的呢料。警員之間的通訊要靠吹銀笛。故此香港當時有一十分流行的順口溜,傳神的描述警察的形象:
ABCD,大頭綠衣。捉人唔到,猛吹BB。
(捉人唔到:抓不到人;BB即銀笛子)
香港警察一直維持使用卡奇色的夏季獵裝制服,1971年,香港警察決定更換冬季制服,到了1977年警隊和廉政公署沖突事件發生后亦把夏季制服的短褲改為長褲,至2004年年底。2004年起,香港警察才陸續改換淺藍色的全天候制服(警署警長以上職級的警察則為白色),卡奇色夏季獵裝則成為特別場合使用的禮服。
雖然香港警隊內華人的數量一直都有所增加,并逐漸獲得進入管理階層,但警隊內最高層一直俱為英國的外派人員。直至九七前的十多年,為準備主權回歸,大批外籍警官從警隊內退休,空缺多由本地華人升任。警務署長一職亦由1989年起首次由華人擔任。到了九七以后,香港警隊內雖然仍有外籍警官,但數目已甚少。
香港警察在二次大戰之后開始招募女警,至今女警已出現在絕大部分的工作崗位。
最初一段時期香港警察并沒有武器,但不久便配發了手槍。現在在街上巡邏的警員都配備了手槍,警棍及胡椒噴霧等武器。
1967年香港左派受文化大革命的感召發動維持半年的六七暴動,香港警察加以鎮壓,表現出忠貞、專業及勇氣。1969年英女皇授予香港警察“皇家”稱號,是英聯邦內五支擁有這稱號的警隊之一。皇家稱號一直維持至1997年6月30日,之后“皇家香港警察”再次更名為“香港警察”。
1950-1960年代的香港警察,與其他港英政府部門一樣,曾經都是貪污的溫床。當時不單是部分警員只作零星的貪污,而是相當部份的警員及警官,成群的與黑社會勾結,建立“包娼庇賭”的地下秩序。政府多次成立打擊貪污的部門,包括在警隊下設立反貪污部,但都未能根治貪污。最后香港政府在1974年成立獨立于警隊外的廉政公署,嚴厲打擊政府及警隊內的貪污。1977年警隊內出現警員不滿廉政公署的調查手法,集體到廉政公署示威。最后政府宣布1977年前較輕的貪污罪行不予追究,沖突才得到平息。雖然近年警隊仍爆出小量貪污丑聞,但香港警察仍是全球最廉潔的警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