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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設立代表處
發布時間:2012/5/22 點擊:1368
導讀:
中國政府將于 2011年 3月 1日 施行新訂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在中國設立代表處,中國政府要求母公司成立年限為最少2年。如需更多詳情,請聯絡我們。謝謝。
一般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中國境內從事非直接經營活動,代表外國企業進行外國企業的業務范圍內的聯絡、 產品推廣、市場調研、技術交流等業務活動。辦事處有權從事維持其運營所必須的經濟活動,簽訂維持辦事處運營所必須的經濟合同。
詳細介紹
在中國設立代表處
- 申請需時約 1個月;
- 需要任命一位首席代表;
- 公司需要提供銀行資信證明;
- 于外國投資者,中國政府要求最少12個月的辦公室租賃協議。
註冊申請公司
- 企業所在地區登記機關頒發的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
- 股東名冊
- 董事名冊
- 年檢政府文件
- 完稅證明
- 代表處註冊的目的
- 同意設立代表處的董事會決議
- 同意任命首席代表的董事會決議
- 投資者資信證明
首席代表
申請信- 護照的復印件
- 照片
- 簡歷
- 一份向工商局遞交
- 一份向外經委遞交
代表處經營范圍
一般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中國境內從事非直接經營活動,代表外國企業進行外國企業的業務范圍內的聯絡、 產品推廣、市場調研、技術交流等業務活動。
辦事處有權從事維持其運營所必須的經濟活動,簽訂維持辦事處運營所必須的經濟合同。
新“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
中國國務院在 2010年 11月 19日 公布新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
- 由 1983年 公布直到現在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將會被新條例所取代;
- 新條例將于 2011年 3月 1日 起施行。
新條例最明顯的變化如下:
現行條例 | 新條例 | |
政府要求 | ||
提交年度報告 | 某些地方才需要(例如:上海,北京,廣州) | 所有地方都需要 |
首席代表 | 1 位 | 1 位 |
代表 | 沒有限制 | 1 ~ 3 位 |
處罰 | ||
未依照條例規定提交年度報告 | 視乎地方而定 | 人民幣 1萬 ~ 3萬 的罰款 或 吊銷登記證 |
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真實情況 | 視乎地方而定 | 人民幣2萬 ~ 20萬 的罰款 或 吊銷登記證 |
擅自從事代表機構業務活動 | 人民幣 2萬 以下的罰款 或 吊銷登記證 | 人民幣 5萬 ~ 20萬 的罰款 或 吊銷登記證 |
違反規定從事業務活動以外活動 | 人民幣 5千 以下的罰款 或 吊銷登記證 | 人民幣 1萬 ~ 10萬 的罰款 或 吊銷登記證 |
重要提示
- 由 2010 年起,中國政府要求設立代表處的母公司成立年限為最少2年;
- 可是對于這個 最少2年成立年限 的要求,還是有點含糊不清。如:
- 此項要求是否包括香港公司在內?
- 此項要求,是否應用于所有的中國城市?
- 因此,我們建議客戶先聯系我們。好讓我們先查清楚目標城市的設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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