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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資企業社會保險
發布時間:2012/9/20 點擊:1099
導讀:
詳細介紹
越南的社會保障制度從1947年實行至今已60余年歷史,相關法律經不斷修改和完善,使社會保障制度在所有法律中是最完善的,甚至可以與西方發達國家相媲美。越南社會保險包括三大項:1.退休金和遺囑待遇;2.生育和工傷待遇;3.醫療待遇。總繳費比例為員工月薪的25%,其中公司負擔18%,個人負擔7%。繳費時直接在員工工薪資中扣除,有公司代為繳納。繳費基數為員工的基本公司(不含福利、獎金、加班費等)。大多生產性工廠的員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以各省市公布的最低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算。越南2007年頒布的社會保障法規定,員工繳費比例自2010年始,每兩年增加1%,知道增加至8%為止;自2009年1月1日始,越南開始征收失業社會保險稅,企業和員工各繳納1%。至2014年起,外資企業社會保障費率最高將達18%,個人增加至9%。外籍員工在越南免繳社會保險稅。
部分早期在越南投資的外商,基于設廠生產獲利,忽視越南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或執行不積極(少數或不按時繳納員工之社會保險),造成員工滋事罷工之事不鮮見。一旦被媒體報道或渲染,將遭受政府至嚴厲處罰。而外商來越南投資,在語言與環境不熟悉的情況下,問題更是層出不窮。因此,外商在越南嚴格守法投資經營是避免問題與困擾最基本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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