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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的四大功能
1、免稅境外公司,一般功能
免稅公司是一般個人及公司在海外投資所最常用的,占所有境外免稅公司90%的量。一般我們所設的公司型態都叫IBC (Int"I Business Company),Exempt Company或叫LLC(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典型的例子就是在當地設了境外公司后,不會在當地國有人員實際運作營業的公司(No Physical Presence & Management),可在當地開立戶頭,收入均得源自海外;或以此境外公司到香港,新加坡或臺灣開立所謂的Non Resident A/C,External A/C及OBU A/C。因此在各地都能夠取得免稅的身份。這一類公司以Brunei / BVI / Bahamas / Bermuda /Belize / Cayman / HK / Panama /Samoa最具代表性。臺商主要用來到大陸投資設廠、設辦事處以及到保稅區設立貿易公司,另外就是用來設立海外質易公司,從事轉口的三四角貿易。
2、低稅境外公司,雙重稅務功能
通常中大型公司或上市上柜公司會運用到這類規劃。因為牽涉到金額都很大,而且各國投資(含境外公司)都需公開帳目,需要有資深的財會人員或會計師背景的大型公司財務長比較容易了解其架構與差異,這類大型公司是比較容易從中取得稅務利得空間。一般個人或中小型有限公司在海外或大陸設廠,由于做賬方式的不同,大都以第一類免稅公司執行就算了,尤其像臺灣個人運用境外公司在大陸的投資股廠,基本上就不會做做賬了。在每個本國以外的海外國冢投資所得或顧問所得,其股利股息或顧問費權利金滙出時,都需繳交一筆暫扣繳稅(Withholding Tax),其中以美國最高為30%,大陸20%。假股有雙重稅務協定DTT (DoubleTax Treaty)的話,其暫扣繳稅可低至10%、5%或0%,所以選擇一處低稅率《約3%)的國家做為投買方或顧問公司的發票方,就顯得非常重要。這方面最著名的有馬來西亞的直轄市納閩島(Labuan),己加入歐盟(EU)的賽涌路斯(Cyprus)及蔔蔔牙的曼得利亞島(Maderia),這三個地區均與中國簽有DTT。以納閩公司為例,以此公司到其他國家(如中國)做固體投資《如設廠)非交易利得(Non Trading)是免稅的,但假如用來收交易利得(Trading),如貿易價差,權利金或顧問費這類液體收入時,得在納閩繳交凈利3%或20,000馬幣(約5,980美金,19.4萬臺幣),兩者選一,也就是最高繳18萬臺幣。一般的會計師或顧問公司由于在這方面涉獵不深,又沒做過帳,通常是不敢也不知道這類公司安排的,他們會選擇不需要花腦筋的BVI咸Belize 。并不是Labuan咸Cyprus有什么問題,能觸及這類規劃的都是頂級稅務頗問,一般普通的稅務顧問是沒有辦法得知其Tax Return的簽證及DTT的安排過程。即使像駿豐聯銳國際這樣的在納閩島有辦公室管理的公司,也需要副總經理級以上少數幾個人才算懂得全部實務流程,知道個中道理的很多,真正辦過的人少之又少。所以說這個位階的稅務規劃就如汽車中勞斯來斯或賓士級的層次,或像外科手術中的腦部及心臟開刀級別。
3、有限責任公司在海外的功能
通常我們在中國或海外各國投資之前,會先行到大陸去勘察市調,甚而簽訂廠(房)租,投資意向書,買實合約或其它各類合約,如果此時以臺灣個人或臺灣公司隨意簽下任何不知輕重的約定,一旦隨后投資有變或對我方利益有重大折損時,此時臺灣個人就需負無限責任,臺灣公司則要負完全海外訴訟責任。如果之前是透過境外公司去簽訂的話,基本上境外公司是一家空轉的虛體單位,在具體責任上是不需要付出經濟代價的,頂多只有名譽上不具體的折損。甚而如海外對方是蓄意詐欺或用巧計合約故意誤導來引誘你成甕中之鱉時,境外公司剛好是你可引用的金蟬蛻殼之最后防卸工具。不管在投資前或投資后的實質運作,都必需有這些考量規劃空間,才不會因不了解臺灣以外的中國或海外商業上有關的民事刑事規定,而致誤蹈法網時有抽身不及之憾。一艘航空母艦發現個別敵意攻擊目標前,會先行派出戰斗機去勘測并摧毀目標,即使被毀也無損整艘航母戰力,戰斗機就如一家境外公司的獨立于航母之外,就如幫我們先行探勘及補捉獵物的米格魯獵犬,為我們提前及事后進行中的事件承擔一切風險,境外公司是我們在海外投責時隔離不明險境及迷離陷阱時的最佳絕緣體。
4、盈余可無限期遞延在海外功能
幾乎100%的境外公司地點登記國家對于所得盈余保留沒有遞延的限期規定,而主要的國冢中也對境外公司保留盈余采取不課稅原則。臺灣最低稅負制實施后,臺灣公司自2006年1月后,境外所得需課10%最低稅負。臺灣個人自2009年1月以后,境外所得也需課20%環低稅負。運用境外公司此項功能,最終可無限期將盈余保留在海外。美國是對這個問題第一個將境外公司無限朋遞廷海外問題搬到總統級競選政見中層次的國家,一般的國家要探討這個問題點可能是10年20年后的事。美國目前在海外的保留盈余從1999年的4.030億美元增加到2002年的6.390偉美金,舉世無雙。同時也加入幾個例外,如屬美國在外國開拓賣給當地市場用戶的,如上海別克Buick或東莞沃爾瑪Wal-Mart則不在此限。如果是到印度、菲律賓開設客服中心Call Center或在國外開設汽車廠再賣回美國國內的,都受此類規定海外利得必需滙回美國繳稅,那些設在百慕大或開曼的美國公司更不用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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