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act Us
駿豐聯銳國際商務有限公司
- Address :香港灣仔駱克道300號僑阜商業大廈20樓
- Tel :+852 3115 8535
- Fax :+852 2521 1478
- Email :hk@smartteam.hk
對香港公司報稅審計的誤解
發布時間:2012/5/11 點擊:167
導讀:
詳細介紹
很多註冊香港公司的內地企業以及以為自己的業務不是在香港發生就不用交稅,甚至連核數師審計報告都不做,這其實是違反香港公司法的。
一間香港有限公司,無論你在世界任何地方做生意,無論你有沒有盈利,都需要每一年做一份核數師審計報告向稅務局作出交待。交待完之后如果你的盈利確實是境外所得,無論你的盈利是多少,香港稅務局都無權向你征收利得稅。
相反,如果你沒有向稅務局交代,就是一種瞞稅的行為,是刑事罪。其實,核數師審計報告的用途除了是向稅務局申報財務狀況之外,如果你將來要融資、借貸,核數師報告也是一份最主要的證據,向你的融資對象說明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須按照公司法例,每年進行一次以法定審計基準呈報財務報表。在香港,只有香港執業會計師,才可進行法定審計,并簽署法定審計報告。
因此,內地企業在註冊香港公司時應找專業的代理機構,以免出現錯誤的認知,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