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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鐘精機:關于為香港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158 證券簡稱:漢鐘精機 公告編號:2011-034
上海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漢鐘精機(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漢鐘”)向銀行申請貸款175萬美金提供擔保。公司董事會同意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相關事宜。關聯董事余昱暄先生作為香港漢鐘的法定代表人,在審議本擔保議案時已回避表決。
二、被擔保人情況
公司名稱:漢鐘精機(香港)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02-8號集成中心
註冊資本:350萬美金
經營范圍:各型式壓縮機與新型螺桿式冷凍冷藏設備、各類真空泵、氣體壓縮機整套設備和零部件的國際貿易,與公司產品相關的海外投資。
由于香港漢鐘于2011年10月14日註冊完成,截止本公告日,未產生相關經營數據。
三、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公告中的為香港漢鐘提供的擔保事項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任何其他對外擔保事項。
四、董事會意見
本公司為香港漢鐘提供擔保有利于滿足境外子公司日常運營以及對外投資的資金需求,符合企業發展戰略。本公司為香港漢鐘提供擔保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證監發[2003]56號文《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及[2005]120號文《證監會、銀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
關于為香港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擔保行為的通知》相違背的情況。經董事會審議,本公司同意為全資子公司—漢鐘精機(香港)有限公司提供175萬美元貸款的擔保,并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擔保相關手續。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為香港漢鐘提供擔保有利于滿足境外子公司日常運營以及對外投資的資金需求,符合企業發展戰略。符合《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及[2005]120號文《證監會、銀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和本公司對于擔保審批權限的規定,其決策程序合法、有效。我們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漢鐘精機(香港)有限公司提供175萬美元貸款的擔保。
六、監事會意見
漢鐘精機(香港)有限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為其提供擔保有利于滿足境外子公司日常運營以及對外投資的資金需求,符合企業發展戰略。我們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漢鐘精機(香港)有限公司提供175萬美元貸款的擔保。
七、備查文件
1、上海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會議決議
2、上海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為香港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發表的獨立意見
3、上海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上海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來源: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