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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烏茲別克斯坦註冊公司
在烏茲別克斯坦註冊外資企業的規定和程序如下:
一、註冊外資企業的有關規定
在烏茲別克斯坦註冊外資企業必須先后到烏銀行、司法部、統計局、對外經濟聯絡署、內務部、稅務局、退休基金會、保險基金會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烏司法部和對外經濟聯絡署是外資企業的主要管理部門。在烏註冊外資企業(包括貿易型外資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註冊資本總額不少于15萬美元;
2.外資企業創辦的一方必須為外國法人;
3.外資占企業註冊資本的份額不能少于30%。
二、註冊外資企業的程序
(一)外國投資者首先應在烏茲別克銀行開設蘇姆(烏本國貨幣)和外滙帳戶;
(二)辦理註冊登記手續之前,外國投資者需要在開戶銀行帳戶上存入10萬美元并取得銀行開具的開戶證明,或者已將作為投資的設備運抵烏境內并由海關出具證明后,方可在烏司法部辦理有關外資企業登記註冊手續;
(三)外資企業在烏司法部進行登記註冊時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註冊申請;
2.創辦文件(成立大會紀要、合同及章程,一式兩份);
3.創辦方大會協議;
4.註冊資本到位30%的銀行證明;
5.外方企業已支付註冊費的銀行證明;
6.外資方營業執照副本及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該證明首先應通過本國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并由外交部領事司確認,然后再由烏茲別克駐該的國使館、領事機構認證;
7, 外資企業應交納相當于烏最低工資5倍的註冊費(用蘇姆),另外再加上500美元;如果外國企業在烏茲別克註冊登記獨資企業則應交納2000美元註冊費;
(四) 外資企業應在烏稅務局進行登記并且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創辦文件;
2.司法部證明;
3.經濟部和統計委員會的證明;
(五) 外資企業需要在烏對外經濟聯絡署進行登記并應該提交以下文件:
1.註冊登記申請書;
2.創辦文件;
3.創辦方大會協議;
4.外國創辦方簡介;
5.外國創辦方資信證明(需由外方外交部領事司確認,并由烏茲別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
6.註冊登記卡(由對外經濟聯絡署發放);
7.外國創辦者商業註冊文件(需外方外交部領事司確認并由烏茲別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
8.進出口商品目錄(僅限于許可證商品);
9.統計部門出具的登記文件。
(六)外資企業應每年在對外經濟聯絡署進行重新登記。
三、外國公司在烏茲別克登記註冊企業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該外國公司名稱全稱;
2.公司所在國家的名稱;
3.公司最初的註冊日期;
4.公司最近登記註冊的日期、地點和註冊號;
5.公司所有制形式(股份制、國有制、私有制);
6.公司法定地址;
7.公司資本規模情況;
8.公司開戶行情況;
9.公司主要辦公地址;
10.公司的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和網址;
11.公司領導的姓名、職務及簡歷;
12.公司人員數量;
13.公司主要業務范圍;
14.公司近年經營銷售情況;
15.公司產品銷售種類、比例;
16.公司產品出口所占的比重;
17.公司經營的主要國家和地區;
18.公司生產的產品目錄及售后服務情況;
19.公司機構設置(處室、合資企業、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稱、公司所占投資比例、法定地址和經營范圍);
20.公司駐國外代表處(在哪個國家和地區及有多少個代表處);
21.公司所屬單位(母公司、主要股東等并附簡要介紹材料);
22.公司發展概況(主要發展階段);
23.公司其它情況(商標、現有生產機構及不動產、所具有的先進技術以及與各大公司間的關系等)。
此外,中國企業在烏茲別克登記註冊合資或獨資企業時,務必請將本企業的有關公證材料和我外交部領事部門的確認函以及烏茲別克駐華使館的認證材料準備齊全。
200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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