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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稅、能源稅、環境稅
發布時間:2011/7/4 點擊:109
導讀:
詳細介紹
碳稅就是針對二氧化碳(二氧化碳)排放征收的一種稅。更具體地看,碳稅是以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為目的,對化石燃料(如煤炭、天然氣、汽油和柴油等)按照其碳含量或碳排放量征收的一種稅。
能源稅一般是泛指對各種能源征收的所有稅種的統稱,包括國外征收的燃油稅、燃料稅、電力稅以及我國征收的成品油消費稅等各個稅種。
比較起來,碳稅與能源稅之間既相互聯系,也存在著一定的區別。
兩者的聯系為:(1)在征稅范圍上,碳稅與能源稅有一定的交叉和重合,都對化石燃料進行征稅;(2)在征收效果上,碳稅與能源稅都具有一定的二氧化碳減排和節約能源等作用。
兩者之間的區別為:(1)在產生時間上,對各種能源征收的能源稅的產生要早于碳稅,碳稅則是在認識到排放溫室氣體破壞生態環境以及對全球氣候變化造成影響后,才得以設計和出現的;(2)在征收目的上,碳稅的二氧化碳減排征收目的更為明確,而能源稅的初期征收目的并不是二氧化碳減排;(3)在征收范圍上,碳稅的征收范圍要小于能源稅,只針對化石能源,而能源稅包括所有能源;(4)在計稅依據上,碳稅按照化石燃料的含碳量或碳排放量進行征收,而能源稅一般是對能源的數量進行征收;(5)在征稅效果上,對于二氧化碳減排,理論上根據含碳量征收的碳稅效果優于不按含碳量征收的能源稅。
環境稅,一般是泛指對為實現一定的環境保護目標而征收的所有稅種的統稱。三者相比較,環境稅的外延最大,既包括能源稅和碳稅,也包括其他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稅種,如硫稅、氮稅、污水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