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act Us
駿豐聯銳國際商務有限公司
- Address :香港灣仔駱克道300號僑阜商業大廈12樓
- Tel :+852 2521 1806
- Fax :+852 2521 1478
- Email :hk@smartteam.hk
定額戶申請核定(調整)納稅定額
發布時間:2011/7/6 點擊:118
導讀:
詳細介紹
一、業務概述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一定經營地點、一定經營時期、一定經營范圍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包括經營數量)或所得額(以下簡稱定額)進行核定,并以此為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征收方式。
定期定額征收稅款適用于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征收管理。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一定經營地點、一定經營時期、一定經營范圍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包括經營數量)或所得額(以下簡稱定額)進行核定,并以此為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征收方式。
定期定額征收稅款適用于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征收管理。
二、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
《關于印發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文書的通知》(國稅函[2006]1199號)
三、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申請變更)納稅定額表》,1份
四、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無
五、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無
六、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個工作日內轉下一環節;本涉稅事項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七、工作標準和要求
(一)受理環節
1.受理審核、錄入資料
(1)納稅人申請資料齊全,受理納稅人的申請。
(2)紙質資料不全或者填寫有誤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3)在系統錄入《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申請變更)納稅定額表》,制作《文書受理回執單》(CTAISV2.0)或《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CTAISV1.1)交納稅人。
2.轉下一環節
將受理的全部資料全部轉下一環節。
(二)后續環節
接收上環節轉來的信息資料,進行案頭審核,主要審核以下內容:
通過系統調閱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表信息,審核與納稅人《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申請變更)納稅定額表》申報的生產經營情況(包括經營行業、營業面積、雇傭人數等)是否相符。
審核完成后,參考稅務機關的典型調查結果根據核定方法計算納稅人的應納稅額,經定額公示、上級核準等環節,完成定期定額戶申請核定(調整)納稅定額的審批,并進行公布,制作《核定定額通知書》送達定期定額戶執行。
- 上一頁:外國企業機構合并申報所得稅審批
- 下一頁:外國企業核定征收申請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