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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市場簡介
20世紀80年代以來,英國圍繞著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企業的直接融資問題進行了艱苦的探索,先后設立了USM市場、AIM市、TECH市場。目前,英國可供選擇的市場(AIM)有上市公司700多家,總市值超過100億英鎊。
20世紀70年代前,英國長期堅持推行中小企業淘汰政策。1973年后,英國開始改變這種錯誤政策;轉而積極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80年代,英國相繼出臺了11項有關中小企業的法案,來推動中小企業的發展。在這種背景下,英國于1980年設立非掛牌證券市場(Unlisted Securities Market,USN),當年有23家公司。到1989年底,USM共有上市公司448家,總市值為89.75億英鎊。這之后,USM市場逐年萎縮,至1996年關閉時只有12家公司和8.39億英鎊市值。盡管USM市場受到挫折,但英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沒有變化。1995年,英國設立了可供選擇的市場(AIM),將目標定位為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上。
1、AIM的上市標準
(1)、必須委派一位指定保薦人和指定經紀人;
(2)、根據本國法律合法成立的公司,且為公眾公司和同類公司;
(3)、公司的會計賬目符合英國或美國的通用會計準則;
(4)、具有兩年的主營業務盈利紀錄。如果不符合該條件,董事和雇員必須同意自進入AIM之日起,至少一年內不得出售其持有的該公司證券所擁有的任何權益。
除此之外,倫敦交易所在1993年專門制定了科研類企業承包的上市規則;199掉制定了專門針對初創高科技企業承包的上市規則。在此基礎上,倫敦交易所于1999年11月正式建立倫敦科技板TECH-MARK,專門為具有科技創新的公司提供融資服務。任何申請在科技上市的公司要求有三年財務紀錄,但不要求盈利;要求公司發行后,公眾持有股份超過25%;公司不要求有三年的經營業績和盈利要求,也沒有股東和高管人員出售股份的鎖定限制;對公司發售股份的數量要求至少達到3000萬美元,預期上市時公司市價總值不低于8000萬美元,公司應遵守季度信息披露制度。
2、AIM的成功經驗
英國AIM市場經過在“白手起家”的基礎上,取得了長足進展,成為全球創業板市場的新亮點,其成功的基本經驗如下:
(1)上市公司行業分布多元化。英國AIM市場成立之初,就明確要為具有成長性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但對于企業的性質及行業沒有特別要求,這與其后成立的英國高技術板塊要求以高科技公司為主形成鮮明對照。因此,AIM市場的上市公司行業十分廣泛,既有科技公司,也有非科技公司,在以科技為主的技術板塊中,其行業分布也私憤分散,并不局限于IT行業。以2002年年底為例,其704家上市公司分布在石油、航空、國防、電器設備、通用電機、自動化配件、電器消費品、醫療設備、生物科技、藥品、零售業、出版業、服務業、交通運輸、通訊及金融、IT等行業。其中,一般服務業271家,占38.5%,居于第一位,金融機構136家,占19.3%,居第二位;IT行業94家,占11.9%,為第三位。
(2)單筆融資規模不大,公司市值較小。1995年到2002年,AIM市場共有1166家公司(含已經退市的公司)IPO發行,籌集資金總額為46.661英鎊,平均每家融資額為370萬英鎊。2002年,共有160家企業上市,IPO融資定員為4.901億英鎊,平均每家307萬英鎊,創8年來新低。這一點,正好與歐洲大陸新市場和香港創業板市場形成對照。如德國新市場上市公司IPO平均為8957萬歐元,法國平均為2245萬歐元,香港平均為16383萬港幣。不僅如此,AIM市場上市公司再融資規模也不大,而且基本趨勢與規模同IPO相似。應該說,AIM市場這種小額多次的融資方式符合中小企業的發展特征及融資的客觀需求。
(3)改變設立模式,采取平行的附屬模式。針對未掛牌市場(USM)制度設計的缺陷,倫敦交易所及時進行了相應的調整,盡管仍采取附屬模式,AIM具有獨立的上市制度、監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風險警示制度等,這主要是從有效利用資源和控制風險的角度出發予以設計的模式。這種利用現有交易系統建立相對獨立的創業板市場,并配備獨立的管理工作機構進行市場監控的模式,既可以充分利用交易所現有的資源,又可以保證市場動作的獨立性。另外,主板與AIM的公司保持了一定的獨立性,AIM公司向主板轉換的情況并不多見了。截至2002年年底,只有43家公司轉換為主板公司,這樣就保證了AIM公司的質量,提高了抵抗風險的能力,使得AIM成為一個高質量的市場。另外,為了保證倫敦市場良好的聲譽和降低市場的風險,AIM市場采取了指定保薦人的制度。
(4)英國中小企業的崛起和迅猛發展,為AIM市場提供了源源不斷的新鮮血液。英國政府中小企業承包政策的改變,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數據顯示,英國企業總數從1980年的240萬家增加到2001年的375萬家,增長了58.7%,其中絕大部分是中小企業。從1979年到1996年,英國中小企業(雇工在250人以下)提供的就業人數占全國就業人數的比重由49.1%上升到58.2%。到2001年,英國中小企業達375.9萬戶,占全部企業的99.8%,提供54.4%的就業機會,實現的營業額占全部營業額的51.6%,為AIM市場輸送了源源不斷的優質資源。
3、AIM市場的發展歷程
與美國納斯達克等由場外市場轉化而來的創業板市場相比,英國AIM市場屬于“白手起家”。資料顯示,1995年6月,AIM市場在設立時,只有10家上市公司,總市值8820萬歐元;而到1995年年底,上市公司即達到121家,總市值近24億英鎊。這種驚人的增長速度,為AIM迅速擺脫“白手起家”的局面開了個好頭。根據其發展狀況,AIM大體可分為兩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自1995年到2000年,是穩定發展時期,市場各項指標全面增長。一是上市公司穩步增長,融資額不斷擱置多。1996年,AIM市場上市公司達252家,首發和增發融資額為8.16億英鎊,2000年分別、達到524家和30.74億英鎊,增長1.1倍和2.8倍。二是股指和市價總值不斷攀升。1996年,AIM市場指數收于1042.9點,市值為52.9億英鎊;2000年分別為3369.9點和149.4億英鎊,分別.增長倍和1.8倍。三是交易量和交易額持續增多。1996年,AIM市場交易量為55.3億股,交易額為19億英鎊,2000年則.1億和136.1億英鎊,均增長6倍。
第二階段自2000年年底以現在,是AIM市場的調整期。受納斯達克下跌的影響,股指有所不挫,市值有所減少、交易額有所下降,但上市公司家數、籌資額和交易量等各項指標均較上一階段有較大增長。首先看股指、市值及交易額的變化;2002年年底,AIM市場指數收于1893.7點,較2000年下跌43.8%,較1999年下跌2%;市值為102.5億英鎊,較2000年下降31.4%,較1999年下降23.9%;交易額為35.2億英鎊,較2000年下降74.1%,較1999年下降34.7%。其次看上市公司,融資額及交易量的變化。到2002年,AIM市場上市公司達以704家,較2000年增加34.4%,較1999年增加102.9%;融資額為9.76億英鎊,較2000年下降68.3%,但較1999年卻上升了4.5%;交易量為247.9%億股,較2000年下降35.6%,但較1999年卻上升了16.6%。
4、在AIM上市的好處
AIM是倫敦證券交易所為較小的,正在成長中的公司開設的全球性市場。它使這些企業能有機會得到倫敦市場 — 歐洲最大和最有活力的市場 — 的資金和流動性。
AIM提供在公開市場上進行交易的好處,并且讓公司在一種靈活的鑒定環境中發展。這些公司被吸引到AIM來的主要原因有:
準入標準比較寬松,使各種各樣的公司能在發展的早期階段進入公開的市場。
管理制度不太嚴格,讓企業作為股票上市公司學習體驗,而不受英國上市主管部門規定的整套行為準則的制約。
收購規定比較寬松,有利于通過收購進行擴展。
某些稅務優惠,這對某些公司來說可能是一個優勢。
AIM在1995年成立,現在已有700多家公司(51家是海外公司)在AIM上市,市場資本總額達到一百億英鎊。AIM在最近一些年份首次公開發行(IPO)市場不景氣的全球下獲得了成功。2002年,AIM有60家公司IPO,占這年西歐所有IPO的46%。
5、誰能加入AIM
AIM對來自世界各地各個行業的公司開放。它是針對年輕和成長中的公司的需要專門設立的,因此對公司加入AIM的資格沒有特定的適合性標準。AIM接納各種各樣的公司,有前沿技術公司,也有經銷公司。
6、保薦人
任何想要加入AIM的公司都必須首先任命一個保薦人(谷稱“Nomad”),負責向證交所保證某個特定的公司適合加入AIM這是AIM的一種重要的品質控制措施,也是指定保薦人的一項很嚴肅的責任。公司上市后還要有保薦人服務,以便對該公司現行披露公司資料的工作提出建議。
保薦人是一家由倫敦證交所批準的由有經驗的公司金融專業人員組成的公司,共69家,隨著AIM的國際形象不斷墁強,保薦人網絡正在向全球施展。
任何想要擔任保薦人的公司都必須由交易所批準,并在指定保薦人登記冊是登記。
公司還必須任命一個(券商)經紀人,即一家作為倫敦證交所會員的證券行。他們將把股票的賣主和買主集中起來,并幫助公司順利上市,以及證券發行后市場中的交易。
經紀人還負責提供可通過SEATS PLUS系統得到的關于公司的重要信息。
其他必要的專業顧問是法律顧問、申報會計師和投資人關系顧問。
7、加入AIM程序
主要的要求是公司必須“適合”市場而這個判斷由公司的指定顧問作出。公司若要申請加入AIM,必須采取以下幾個步驟:
任命一個保薦人及經紀人
對它的股票的自由可轉讓性沒有限制
支付統一費率年費
按照傳統,所有公司還必須準備入市文件(或簡介),包括關于公司及其活動的所有有關信息。然而,倫敦證券交易所最近新推出一種加入AIM的快速準入途徑。已在九家海外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現在可以用他們現有的年度報告和賬冊作為在AIM補充報價依據。
在上市準備工作期間,公司必須宣布它要在該市場上市的意愿并向倫敦證交所提交一份包含合適的文件資料的申請。
所有AIM公司享有在倫敦證交所的好處-最近一個調查(2003年4月)發現,83%的接受調查者認為,盡管股價行情看低,AIM還是達到或超過了他們的期望。
8、AIM的“終身”保薦人制度
英國AIM市場實行“終身”保薦人制度。在英國AIM,保薦人和經紀商珠聯璧合,猶如創業板市場的兩根“擎天柱”,為投資者撐起了一片晴朗的天空,促進了創業板市場的規范、穩健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保薦人制度的產生首先是創業板市場規范,穩健發展內在要求。
英國政府在考慮本國市場的運行現狀后,明確提出了維護市場信心的監管主旋律,把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列在監管原則通過的首位。并且認為設立AIM持續基礎“終身”的保薦人制度,是防范和化解市場運行風險的一種有效的解決方案。
(1)續聘任保薦人是企業承包上市的先決條件
倫敦證券交易所接受企業承包的上市申請后,主要考慮的方面是發行人能否遵守調進規則,投資者能否自由地買賣交易。為此,AIM設立了兩重要的市場角色,保薦人和經紀商。所有尋求AIM上市的企業承包必須首先聘請保薦人和經紀商各一名。保薦人主要就上市規則向發行人提供情報指導工作和咨詢意見,經紀商的職責是專註于提供和支持企業股票的交易便利。保薦人和經紀商的職責可以由同一家公司兼任。聘請保薦人是AIM上市審核標準的先決條件之一,任何企業概莫能外。
英國對金融市場的監管一向嚴格著稱。監管機構監管的首要目標是維持市場信心,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針對性創業板市場普遍存在的高收益與高風險共生的特征,監管機構要求對AIM上市企業必須實行終身保薦人制度。終身保薦人制度是指上市企業在任何時侯都必須聘請一名符合法定資格的公司中作為其保薦人,以保證企業持續地遵守市場規則,增強投資者的信心。保薦人的任期以上市企業承包的存續時間為基礎,企業上市一天,保薦人就要伴隨左右一日工資。如果保薦人因辭職或被解雇而導致缺位,被保薦企業有股票交易額將被除數立即停止,直至新的保薦人到任正式履行職責,才可繼續進行交易額。如果在一個月的時間內仍然沒有新的保薦人彌補空缺,那么被保薦企業的股票將被從市場中摘牌。
(2)保薦人的職責在企業上市前后的側重點不同
保薦人的職責 范圍在法規中作出了原則性的界定,解釋權屬于倫敦證券交易所。AIM保薦人應承擔的職責主要包括:
1、AIM市場規則規定的上市企業董事應盡的職責和義務對董事進行輔導,確保董事已經獲得足夠的培訓并清楚自己的責任。
2、盡其所能對發行人的各個方面情況進行適當和仔細的盡職調查。
3、確認發行人和擬發行的股票符合AIM市場規則,向交易所作出書面聲明。
4、就上市企業董事的職責和義務持續地提供咨詢和指導,保證發行人上市后任何時侯均符合AIM 市場規則 。
5、當決定終止擔任保薦人時,須按交易所要求的形式和時限通知交易所。
6、對照上市公司申請文件中或公開發表的任何盈利預測、估算和前景計劃,定時檢查企業的實際交易活動和財務狀況。
7、當上市公司制定的盈利預測與企業的實際表現出現重大差異時,協助董事來決定是否將這類情況予以披露。
由此可見,保薦人在企業上市前后從事的保薦工作的側重點有所不同。企業申請上市前,保薦人要對發行人的質地和條件作出實質性審查。它首先要評估和判斷發行人已經符合上市標準的有關要求并以書面形式向交易額所予以確認,申請程序才可能繼續下去。它同時要保證公司的董事已就其責任和義務獲得咨詢和指導并符合有關的AIM市場規則。保薦人須承諾隨時以顧問的身份向公司聽董事就有關的AIM市場規則提供指導意見。在這一階段,保薦人扮演了“輔導者”和“獨立審計師”的角色。
為了向倫敦證券交易所負責,保薦人一般要對發行人的情況作出詳細的盡職調查。按照《1995年公開發行證券條例》的要求,招股說明書中需要向投資者作出披露的一些信息有:發行人的資產與負債、財務狀況、盈利情況、業務發展前景、證券附加的權利等等。
企業完成上市以后,保薦人的保薦工作轉向指導和督促企業持續地遵守市場規則,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此外,保薦人還可以代表企業,與交易額所和投資者之間進行積極的溝通聯絡。
雖然企業上市后保薦人的工作范圍擴大了,但有一點是必須明確的,即保薦人的核心職責在于輔導企業的董事遵守市場規則,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尤其是在信息披露方面,保薦人對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將直接關系到AIM的市場運行質量和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可以說“輔導”和“獨立審計師”的職能才是保薦人制度的本質和關鍵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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