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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资企业社会保险
发布时间:2012/9/20 点击:1077
导读:
详细介绍
越南的社会保障制度从1947年实行至今已60余年历史,相关法律经不断修改和完善,使社会保障制度在所有法律中是最完善的,甚至可以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媲美。越南社会保险包括三大项:1.退休金和遗嘱待遇;2.生育和工伤待遇;3.医疗待遇。总缴费比例为员工月薪的25%,其中公司负担18%,个人负担7%。缴费时直接在员工工薪资中扣除,有公司代为缴纳。缴费基数为员工的基本公司(不含福利、奖金、加班费等)。大多生产性工厂的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各省市公布的最低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越南2007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规定,员工缴费比例自2010年始,每两年增加1%,知道增加至8%为止;自2009年1月1日始,越南开始征收失业社会保险税,企业和员工各缴纳1%。至2014年起,外资企业社会保障费率最高将达18%,个人增加至9%。外籍员工在越南免缴社会保险税。
部分早期在越南投资的外商,基于设厂生产获利,忽视越南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或执行不积极(少数或不按时缴纳员工之社会保险),造成员工滋事罢工之事不鲜见。一旦被媒体报道或渲染,将遭受政府至严厉处罚。而外商来越南投资,在语言与环境不熟悉的情况下,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因此,外商在越南严格守法投资经营是避免问题与困扰最基本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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