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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港澳通行證申請人身份相應的證明
發布時間:2012/5/28 點擊:171
導讀:
詳細介紹
1.符合申請條件第1項規定的申請人須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并提交相應復印件。
2.符合申請條件第2項規定的申請人須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以及前往港澳通行證或者其他赴港定居的證明,并提交相應復印件。
3.符合申請條件第3、4項規定的申請人須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以及首次進入香港或者澳門時持用的旅行證件,并提交相應復印件。
4.符合申請條件第5項規定的申請人須交驗本人的港澳居民身份證以及國籍變更證明,并提交相應復印件。
年齡不滿11歲未持有居民身份證者,可出具出生證明、香港簽證身份書或者回港證。
申請表應當由申請人如實填寫并簽署,年齡不滿18歲的申請人的申請表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監護人填寫并簽署。
申請人應當親自向受理機關提出申請;年齡不滿18歲的申請人,可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監護人陪同前往受理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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