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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發布時間:2012/5/28 點擊:314
導讀:
詳細介紹
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澳門居民(不管是否持有外國護照和旅行證件)只要未向國籍管理機關申報為外國人,均可申領通行證。可申領通行證的人員具體如下:
1.在香港、澳門出生,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
2.內地居民,經批準赴港澳定居,成為香港、澳門居民者;
3.在中國其他地區出生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4.在外國出生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5.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國籍或者無國籍人士,經批準恢復或者加入中國國籍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簽發通行證:
1.被認為有可能進行搶劫、盜竊、販毒等犯罪活動的;
2.編造情況,提交假證明的;
3.精神病患者;
4.被認為有可能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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