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駿豐聯銳國際商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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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填開規范性要求
發布時間:2011/7/4 點擊:63
導讀:
詳細介紹
1、發票啟用前要先檢查
檢查內容是看有無缺聯少頁、重號少號、字跡模糊不清、錯裝混訂、漏章錯章、斷紙廢頁等問題。如果發現問題則該發票不能使用,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待請示后再作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2、按規定的順序填開
用票人必須按發票號碼順序,包括本數順序,每本號碼的順序填開發票。既不能跳本、跳號填開,也不能多本同時填開。
3、逐欄填開發票
用票人應按照發票票面規定的內容逐項進行填寫,不得空格、漏項或簡略,這是保證發票使用完整性的基本要求。
4、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發票
用票人必須按照經濟業務活動的真實內容,全份一次復寫打寫。填開發票時,應做到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套用和沖洗重用,對因填開或計算錯誤而作廢的發票,應當全份完整保存,并加蓋“作廢”戳記。
5、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發票填開后,只有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了開具方的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該發票才能最終成為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該發票就不具備法律效力,付款方也不能作為財務核算的有效憑證。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
7、未經地稅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