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act Us
骏丰联锐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 Address :香港湾仔骆克道300号侨阜商业大厦12楼
- Tel :+852 2521 1806
- Fax :+852 2521 1478
- Email :hk@smartteam.hk
中国最低投资总额、最低注册资本、机器资金比例
发布时间:2012/9/17 点击:354
导读:
详细介绍
中国政府对外商入境投资除了行业(鼓动类、限制类、禁止类)上的限制外,对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比例也有严格规定。据公司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美元7.3万),但具体到各地有大的差别,外资企业在注册资本设计上,若为软体、维修、服务等企业,都能使用最低注册资本设立供公司;若为生产性企业,则必须考量产能问题,故注册设置比较高。注册资本需经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才能登记为公司注册资本,外国公司在中国的代表处不需到位。企业如需增加投资,其追加的注册资本与增加的投资总额比例,应按规定执行。
注册资本一般由“流动资金”和“设备资金”构成。各地政府大多规定,设备:资金=7:3或6:4,部分地区不做规定。不过流动资金设置太大,会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资金汇入大陆以后,也无法通过合法管道再游回原地或其他地方;设定太小游回入不敷出,故由此原则来规划设备资金之间的比例是比较合理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不需一次到位,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需交情出资额的20%,其余部分一句投资地域1-3年到位即可。
- 上一页:中国外资企业、税种税率
- 下一页:中国外资企业命名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