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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滙市場
外滙市場-市場結構
外滙市場有正式的市場和非正式的市場兩種形式:
①正式的市場,指有具體交易場所的外滙市場,如同一般商品交易一樣,參與者于一定時間集合于一定地點買賣外滙。歐洲大陸的德、法、荷、意等國固定的外滙交易所即屬此類。此種方式的市場稱為大陸式市場。
②非正式的外滙市場,指參與者利用電報、電話或電傳等電信工具進行交易,沒有固定的交易地點。英、美、加拿大及瑞士等國均采用此種方式,稱為英美式外滙市場。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由于國際間經濟往來日趨頻繁,外滙交易日趨復雜,國際間外滙交易日益重要。
同時,由于通信工具的發展,歐洲大陸各國外滙交易中的大部分也已由電信辦理。傳統的正式市場由于功能有限,只能做部分當地現貨交易。由于現代化電信工具的發展,遍及全世界的電話、電報、電傳線路網絡的形成,全球各地區外滙市場已能夠按照世界時區的差異相互銜接,出現了全球性的24小時不間斷的連續外滙交易。例如,香港的外滙市場雖名義是每日上午9時開市,實際上一般提前近半個小時就開始報出行市,收市時間應為下午5時,但此時倫敦外滙市場剛好開始,晚12時紐約外滙市場又開市,如此周而復始地轉移,有力地保證了外滙交易的連續性。
根據是否經營現滙或遠期外滙,外滙市場還可分為即期外滙市場和遠期外滙市場。
外滙市場-市場作用
①國際清算。因為外滙就是作為國際間經濟往來的支付手段和清算手段的,所以清算是外滙市場的最基本作用。
②授信。由于銀行經營外滙業務,它就有可能利用外滙收支的時間差為進出口商提供貸款。
③套期保值。即保值性的期貨買賣。這與投機性期貨買賣的目的不同,它不是為了從價格變動中牟利,而是為了使外滙收入不會因日后滙率的變動而遭受損失,這對進出口商來說非常重要。如果當出口商有一筆遠期外滙收入,為了避開因滙率變化而可能導致的風險,可以將此筆外滙當作期貨賣出;反之,進口商也可以在外滙市場上購入外滙期貨,以應付將來支付的需要。
④投機。即預期價格變動而買賣外滙。在外滙期貨市場上,投機者可以利用滙價的變動牟利,產生“多頭”和“空頭”,對未來市場行情下賭註。“多頭”是預計某種外滙的滙價將上漲,即按當時價格買進,而待遠期交割時,該種外幣滙價上漲,按“即期”價格立即出售,就可牟取滙價變動的差額。相反,“空頭”是預計某種外幣滙價將下跌,即按當時價格售出遠期交割的外幣,到期后,價格下降,按“即期”價買進補上。這種投機活動,是利用不同時間外滙行市的波動進行的。在同一市場上,也可以在同一時間內利用不同市場上滙價的差別進行套滙活動。
外滙市場-市場職能
外滙市場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實現購買力的國際轉移,二是提供資金融通,三是提供外滙保值和投機的市場機制。
外滙市場1、實現購買力的國際轉移。
國際貿易和國際資金融通至少涉及到兩種貨幣,而不同的貨幣對不同的國家形成購買力,這就要求將本國貨幣兌換成外幣來清理債權債務關系,使購買行為得以實現。而這種兌換就是在外滙市場上進行的。外滙市場所提供的就是這種購買力轉移交易得以順利進行的經濟機制,它的存在使各種潛在的外滙售出者和外滙購買者的意愿能聯系起來。當外滙市場滙率變動使外滙供應量正好等于外滙需求量時,所有潛在的出售和購買愿望都得到了滿足,外滙市場處于平衡狀態之中。這樣,外滙市場提供了一種購買力國際轉移機制。同時,由于發達的通訊工具已將外滙市場在世界范圍內聯成一個整體,使得貨幣兌換和資金滙付能夠在極短時間內完成,購買力的這種轉移變得迅速和方便。
2、提供資金融通。
外滙市場向國際間的交易者提供了資金融通的便利。外滙的存貸款業務集中了各國的社會閑置資金,從而能夠調劑余缺,加快資本周轉。外滙市場為國際貿易的順利提供了保證,當進口商沒有足夠的現款提貨時,出口商可以向進口商開出滙票,允許延期付款,同時以貼現票據的方式將滙票出售,拿回貨款。外滙市場便利的資金融通功能也促進了國際借貸和國際投資活動的順利進行。美國發行的國庫券和政府債券中很大部分是由外國官方機構和企業購買并持有的,這種證券投資在脫離外滙市場的情況下是不可想象的。
3、提供外滙保值和投機的機制。
在以外滙計價成交的國際經濟交易中,交易雙方都面臨著外滙風險。由于市場參與者對外滙風險的判斷和偏好的不同,有的參與者寧可花費一定的成本來轉移風險,而有的參與者則愿意承擔風險以實現預期利潤。由此產生了外滙保值和外滙投機兩種不同的行為。在金本位和固定滙率制下,外滙滙率基本上是平穩的,因而就不會形成外滙保值和投機的需要及可能。而浮動滙率下,外滙市場的功能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外滙市場的存在即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規避外滙風險的場所,又為投機者提供了承擔風險、獲取利潤的機會。
外滙市場-市場主體
外滙市場的參與者,主要包括外滙銀行、外滙銀行的客戶、中央銀行、外滙交易商和外滙經紀商。
(一)外滙銀行。
外滙市場外滙銀行又叫外滙指定銀行,是指根據外滙法由中央銀行指定可以經營外滙業務的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外滙銀行大致可以分為三類:專營或兼營外滙業務的本國商業銀行,在本國的外國商業銀行分行及本國與外國的合資銀行,經營外滙業務的其他金融機構。中國的外滙指定銀行包括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全國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具有外滙經營資格的外資銀行在華分支機構,各地方商業銀行和信用社許多還不具備外滙指定銀行的資格。
(二)外滙銀行的客戶。
在外滙市場中,凡與外滙銀行有外滙交易關系的公司和個人,都是外滙銀行的供應者、需求者和投機者,在外滙市場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們中有為進行國際貿易、國際投資等經濟交易而買賣外滙者,也有零星的外滙供求者,如國際旅游者、留學生等。中國外滙銀行的顧客主要是有外滙需要的各類企業,由于生產經營和國際貿易的需要而產生了外滙的需求和供給。隨著中國國門的開放和人們收入的普遍提高,個人在外滙交易中的地位開始變得越來越重要。
(三)外滙經紀商。
外滙經紀商指介于外滙銀行之間、外滙銀行和其他外滙市場參與者之間,進行聯系、接洽外滙買賣,從中賺取傭金的經紀公司或個人。目前中國外滙市場上外滙經紀商的角色已經出現,隨著中國外滙市場的發展,外滙經紀商的作用將會逐步擴大。
(四)交易中心。
外滙市場大部分國家的外滙市場都有一個固定的交易場所,交易中心為參與交易的各方提供了一個有規則和次序的交易場所和結算機制,便利了會員之間的交易,促進了市場的穩定與發展。位于上海外灘的中國外滙交易中心是中國外滙交易的固定交易場所。
(五)中央銀行與監管機構。
外滙市場上另一個重要的參與者是各國的中央銀行。這是因為各國的中央銀行都持有相當數量的外滙余額作為國際儲備的重要構成部分,并承擔著維持本國貨幣金融市場的職責。隨著中國外滙儲備的逐步增加,中央銀行在中國外滙市場的作用日益重要,大量的外滙儲備成為中央銀行干預外滙市場的重要保證。另外由于外滙市場的重要性,各國一般由專門的監管機構來規范外滙市場的發展,中國外滙市場的監管機構為國家外滙管理局。
外滙市場-市場工具
外滙市場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工具種類繁多,市場參與者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靈活選取。
(一)即期交易
外滙市場外滙的即期交易也稱現滙交易或現滙買賣,是指外滙交易雙方以當時外滙市場的價格成交,并在成交后兩個營業日內辦理有關貨幣收付交割的外滙交易。外滙即期交易是外滙市場上最常見、最普遍的買賣形式。由于交割時間較短,所受的外滙風險較小。
(二)遠期交易
遠期交易是指在外滙買賣成交時,雙方先簽訂合同,規定交易的幣種、數額、滙率以及交割的時間、地點等,并于將來某個約定的時間按照合同規定進行交割的一種外滙方式。遠期外滙交易的期限按月計算,一般為一個月到六個月,也有可以長達一年,通常為3個月。
(三)掉期交易
掉期交易是指同時買進和賣出相同金額的某種外滙,但買和賣和交割期限不同的一種外滙交易方式。進行掉期交易的主要目的也是在于避免滙率波動的風險。
(四)外滙期貨交易
外滙期貨交易是指按照合同規定在將來某一指定月份買進和賣出規定金額外幣的交易方式。目前,世界主要金融中心都設立了金融期貨市場,外滙期貨現在已經成為套期保值和投機的重要工具。
(五)外滙期權交易
外滙市場外滙期權是一種以一定的費用(期權費)獲得在一定的時刻或時間內擁有買入或賣出某種外滙的權利的和約。期權合同的賣方可以在期權到期日之前按合同約定的滙率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量的外滙,但也有不履行這一合同的權利。
在中國外滙交易市場上目前還只有外滙即期交易。由于中國外滙市場條件的不成熟和風險控制技術的不完善,還不能開辦外滙遠期交易、調期交易、期貨交易和期權交易,但是隨著中國外滙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和中國金融改革的逐步完善,上述四種交易將會成為中國外滙市場的主角。
外滙市場-外滙市場
全球主要的外滙市場
世界上交易量大且有國際影響的外滙市場有倫敦、紐約、巴黎、法蘭克福、蘇黎世、東京、盧森堡、香港、新加坡、巴林、米蘭、蒙特利爾和阿姆斯特丹等。在這些市場上買賣的外滙主要有美元、英鎊、德國馬克、法國法郎、瑞士法郎、日元、意大利里拉、加拿大元和荷蘭盾等十多種貨幣,其他貨幣也有買賣,但為數極少。
外滙市場
1.倫敦外滙市場
2.紐約外滙市場
3.蘇黎世外滙市場
4.東京外滙市場
5.香港外滙市場
6.新加坡外滙市場
7.巴黎外滙市場
8.法蘭克福外滙市場
9.惠靈頓外滙市場
10.悉尼外滙市場
11.中國外滙交易中心
外滙市場-交易時間
外滙市場國際重要滙市交易時間(北京時間)
惠靈頓 04:00~13:00
悉尼 06:00~15:00
東京 08:00~15:30
香港 10:00~17:00
法蘭克福 14:30~23:00
倫敦 15:30~00:30
紐約 21:00~04:00
外滙市場-中國外滙市場
外滙市場1994年,中國成功地進行了外滙體制改革,實行銀行結售滙制度。同年中國外滙交易中心在上海成立,標志著全國統一的外滙交易網絡的形成,并實現了滙率由雙軌制向單一滙率制度的并軌和新的結售滙制度及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到1996年底,中國外滙交易中心系統共在全國連通37個中心城市,接納會員396家。1996年,中國外滙交易中心累計成交折合628億美元,日均成交約2.5億美元。
目前,中國外滙市場上開辦三種即期交易:人民幣對美元、人民幣對日元、人民幣對港幣。中國人民銀行(央行)負責管理滙率,通過在外滙市場上買賣,調節市場供求,影響人民幣滙率,形成中國外滙儲備的增減。
外滙市場-相關法規
外滙市場國家外滙管理局關于保險公司開辦境內外滙同業拆借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外滙管理局關于銀行間外滙市場開展雙向交易的通知
外幣代兌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外滙指定銀行辦理結滙、售滙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外債管理暫行辦法
銀行間外滙市場會員入市、退市操作辦法
中國外滙交易中心遠程外滙交易細則(暫行)
中國外滙交易中心市場交易規則(暫行)
結滙、售滙及付滙管理規定
銀行間外滙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遠期結售滙業務暫行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滙管理條例
銀行外滙業務管理規定
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外滙業務范圍
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金融機構代客戶辦理即期和遠期外滙買賣管理規定